在前幾天所寫的一篇評論中,我曾引述德國導演 Max Ophüls (1902-1957)這句話:If you run after the audience, you will only see its ass.據聞,這是他的口頭禪。在電影工業中,尤其在他所身處的大片廠時代,對抗媚俗是一件相當辛苦的事。要拒絕從淪為觀眾的「跟屁蟲」、到淪為變成「看屁蟲」,必須有清明的心靈,更需要勇氣、毅力與傲骨。在其他的文化工業,包括媒體,他這句口頭禪也適用。
昨天,我再次想到他那句話時,正在用晚餐。當時店家的電視放送著東森新聞的這則報導:林益世、彭愛佳婚變?! 因為林益世找不到乾淨內褲穿… 。由於記者們多管閒事的努力採訪,我知道了那對夫妻的互動關係與林益世委員的內褲型號。
垃圾資訊!
台灣每天有不可勝數的夫妻吵架爭執、有許許多多的夫妻分居離婚,比起大家平常所經歷或所聽聞的,林益世他家這種事根本屬於雞毛蒜皮等級,有啥好報導?!記者還真的以為,閱聽大眾全都吃飽了撐著,沒力氣按紐轉台?
有 這麼無聊的心態,就會有媒體死纏著王文洋,詢問其妻病況,也不管人家一百萬個不願意受訪、也不管人家第一天就已提醒記者將心比心來婉轉謝絕一切採訪、也不 管人家已經一副瀕臨失去耐性隨時會爆發與發飆的模樣,依然還厚著臉皮黏著他,再三刺探他人隱私(而且是受法律保障的隱私)。這就叫作白目。
若說東森新聞那則報導對我有什麼用處的話,就是其畫面讓我注意到,原來當天早報已報導此事。事後一查,發現電視記者們(不只東森一家)的採訪差不多只是把報紙內容再呈現一次。貧乏還果真是無聊的良伴啊。
哪一家報紙?不令我驚訝:中國時報(內褲洗不見 林益世險休妻)。在網路版上,中時將這篇置於「娛樂」欄,我不知道這意思是說,林益世與彭愛佳兩人、或其中一人是「娛樂圈」人士?抑或說,這則新聞有娛樂效果?
這年頭真是什麼東西都能當作「娛樂」。「獨樂樂,不如與眾樂樂」,古有明訓,有鑑於此,建議在台外國記者幫忙將這則「娛樂」新聞向全世界放送。國會議員在公共場所向幾位女性記者談論其內褲型號與式樣:這種新聞可能比國會議員打架更令人莞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