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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海洋政策
2008/02/20 06:55:44瀏覽1170|回應3|推薦20

十幾年前, 在聽完我所作的計畫簡報後, 孫震先生針對海洋放流的問題提出他的看法. 他提到, 在他當國防部長時, 東沙島駐軍建立了個海水淡化站, 而海水淡化後所產生的滷水就在岸邊排放, 他當時不覺得有任何問題. 但那天在聽完我的簡報後, 才了解有很多問題. 孫董事長謙忡的談話, 令我印象深刻, 但也讓我了解到台灣海洋保護的欠缺. 從海岸到近海水域, 沒有一個完整的政策在管理, 也沒有一個專責單位在負責. 國防部即使知道要保護東沙海域的資源, 也沒有專業人員去主導, 而實際情況是, 他們根本不知道那樣的排放會破壞海域環境, 沒有完整的法律規範, 也沒有個專責機構去告訴他們該怎麼做會比較好, 問題就一直發生, 也沒人去解決, 台灣的海域環境品質也就一年不如一年.

台灣四面環海, 海岸線約有一千兩百多公里, 海洋經濟區與菲律賓和日本重疊, 如把東沙和南沙群島的經濟海域列入, 則還有越南和其他國家. 我們的漁民永遠是第一波犧牲者, 在重疊的海域中, 明明是我們十二海哩的領海, 他國的艦艇還是敢肆無忌憚的欺壓我們的漁民, 除了驅趕外, 還扣押人船. 我們的百姓出海討生活, 卻任人欺凌, 沒人保護, 這是我們海洋政策的另一個大問題.

我們的海岸保護法, 從二十多年前有人提出後, 到現在還是在草案階段, 內政部營建署從民國八十年開始草擬本島和離島的海岸管理法, 經一拖再拖, 還是躺在行政院的某一個角落. 加上過去幾年扁政府沒當它一回事, 它的優先順序越排越後面, 早就被遺忘了. 而漁業保護的專責機構是農委會漁業署, 過去幾年也沒太大的作為, 漁業的管理還是處於真空狀態. 漁撈沒有一個許可制的建立, 魚種保護一直沒有落實, 反而輸給對岸的, 他們已經開始實施禁漁期措施, 在重要繁殖季期間, 完全禁漁, 而台灣則是沒人管, 台灣政府需要多做些事.

每次走過台灣西部的海岸, 總是覺得殘破不堪, 我不是要美麗的沙灘, 但很在意高聳的水泥海岸, 是那麼醜陋. 消失的紅樹林, 是被大堆的垃圾取代, 招潮蟹和彈塗魚慢慢自我們的記億中消失, 沒有什麼好給下一代去驕傲, 這是我最害怕的問題.下任總統候選人開始提出海洋政策, 這表示他的認知是有比以前的執政者好, 希望在馬英九上台後, 要記得這些承諾, 要認真的去落實, 別又是讓我們空歡喜一場.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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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泥土‧‧‧郭譽孚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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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請問──
2009/02/12 20:06

謝謝您的解說;再請問──

如果有了海洋部,該部是否仍需與其它各部會協調才能動作?

還是本身有警察,有相當船艦,甚至有軍隊?

對不起,我想我該自己上網找外國海洋部資料的──謝謝您的答覆。

泥土敬白

藍蘭(tarpon) 於 2009-02-13 11:03 回覆:

泥土大兄:

以海洋部專屬的功能: 海洋資源開發利用、漁業、海上救援等,並不需要和其它部會協商。海洋部本身可擁有海上警察權,海巡署應是屬於海洋部的單位之一,專職海岸及近海的防護。

在別的國家,海洋部的職責各有不同,海域較大的加拿大和美國就有不同的作法。加拿大是把海岸巡防隊放在漁業海洋部(DFO)之下,美國掌管海洋的是國家海洋及大氣管理署(NOAA),但海岸巡防隊是屬於國安部(Home land Security) (不是國防部)。在加拿大海上養殖及商業漁撈,需向漁業海洋部申請許可和執照,美國漁船也需要NOAA發給的執照。這兩國的相關部會網站在以下可以連結:

加拿大DFO:     http://www.dfo-mpo.gc.ca/index-eng.htm

美國NOAA:     http://www.noaa.gov/


泥土‧‧‧郭譽孚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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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先生‧‧‧
2009/02/11 10:00

讀您貼文,應該真是言之有物,可惜泥人淺薄狹隘,無力參透。

不知大文所及各問題,可見於何處之詳細解說‧‧‧

可否煩請示下,雖人微言輕或者可以幫您傳佈──

泥土敬白

藍蘭(tarpon) 於 2009-02-12 10:23 回覆:

泥土大兄:

多謝您多次的光臨和指點,小弟再忙,也該給您一個解釋。

台灣的海洋問題是這樣,從海岸線開始,就有二十幾個主管單位,包括縣市政府、農委會漁業局、觀光局、環保署、內政部營建署、國防部、港務局、海巡署、消防署、工業局、鄉鎮公所、水利署、住都局、經建會、林管處等單位,這些單位沒有一個敢說它自己就是海岸的主管單位,有事它負責。而且,這些單位的編制多半沒有海岸或海洋的管理專業能力和經費,它們原來的業務就不是管海的。

而從海岸線往外海擴張出去,權利的分配就更顯得不足。像國防部只能說它有海軍和空軍負責國土海域和空域主權的維護,可是海域如被污染,它就管不了,因為管理權屬於環保署。而環保署如果發現有外國船隻經過台海製造污染,想要制止,它也不能自己作主去攔截外國船隻,必須要交通部、國防部還有外交部配合,才能辦得到。像這些事,如果讓一個單位可以統籌各種海域的事務權,就會簡單有效多了。台灣是該成立個海洋部之類的單位,專門負責海域的管理事務,不要老是靠各單位的協調和配合。更何況各單位本來就不是管海的專業,一定管不好的,倒不如請些專業的,專門管理台灣四周的海洋,才能讓國家獲得最大的利益。

多年來在人為的忽略下,台灣的海岸和海域已經是夠慘不忍睹了,我在十八年前開始作台灣的海岸問題研究,對這些是有認知,但也知道無法去改變。十年前離台後,也只能把這些問題交給後人了。我並非是放棄不管,只是看到台灣社會的亂象和人的無情,讓我們灰心之至。為了讓家人過比較好的日子,我選擇了離開。


時季常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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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期望太高
2008/02/22 04:35
政治人物永遠有他們自己的時間表和重要事情要做,而那些事不一定和國計民生有關。就算是再重要的事,如果不在他們的時間表內,只有在被引起了注意以後,他們才會跟著去注意一下。

專制時代,會吵的孩子會挨打;民主時代,會吵的孩子有糖吃。期待聖君賢相,我想是不太實際的,如何迫使聖君賢相不得不為聖君賢相,或許比較有效,做不做得到又是另外一回事。
藍蘭(tarpon) 於 2008-02-22 05:31 回覆:
不指望百分之百, 能有我們期望的百分之五十, 就該偷笑, 希望台灣的海洋政策會有所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