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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保「認地不認人」 真農民反成棄兒
2017/11/27 09:21:50瀏覽556|回應1|推薦7
農保「認地不認人」 真農民反成棄兒
記者董俞佳∕台北報導聯合報

農民健康保險漏洞大、機制出問題。農委會最近查假農民、欲建置農保職業災害,健全農民保障,另一方面卻有大批真農民反映,從農多年,卻因農保機制未與時俱進、出現大漏洞,導致真農民遲遲無法獲得農保的保障,離譜問題多年,仍未解決。

根據農業發展條例,凡實際務農者就是農民,可是農保卻規定,擁有自耕土地超過零點一公頃,或租用超過零點二公頃的土地才具農保資格,且土地地目還須在農用土地上種植,才具農保資格。

不過,隨時勢變遷,農地取得越來越不易,農委會統計,我國農地價格堪稱世界之最,不僅每公頃農地平均高達一千多萬元,像是宜蘭、桃園更超過三千多萬元,連農委會官員也直呼:「價格這麼高、誰買得起?」。

此外,農保制度「認地不認人」,是導致佃農無法參加農保的主因,因為原本的地主若讓出給佃農加保,自己就須退保,會失去原有保障。

另有許多農民反映,因租不起農地,他們長年在河川局釋出的河床地上耕作,即使實際務農,但因地目不是農業用地,也不具農保資格。

還有農民表示,自家農地幾十年前被政府畫為都市發展用地,變成建地,可是家中持續務農,因地目不合,也無法保農保。青農也呼籲政府思維應改變,農保不該再只是「綁地」來看農業規模,有人農業所得每年都超過七十萬元,「地小不代表沒有農業規模」。

政府稽查假農民之際,有一群長年耕作、為台灣農糧奮鬥的真農民權益,卻被長期忽視,台灣農村經濟學會理事長楊明憲表示,相關問題已使得政府補助、許多政策美意無法照顧到實際耕作者,影響權益,政府須好好解決問題。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吳其融認為,除了綁地之外,無論是透過耕作證明或農產品買賣等資料,就應從寬認定實際從農者,給予保障。

法規過時… 怕遷籍失農保 災民不敢搬
記者張家樂∕南投縣報導聯合報

草屯鎮廖姓農民最近搬到南投市和兒子同住,戶籍遷離草屯,被鎮農會認定出會,失去會員和農保資格。草屯農會理事簡峻庭質疑,憲法保障人民遷徙自由,廖姓農民仍在草屯種葡萄,只因遷移戶籍就喪失農保資格,有違憲法精神。

另一個農民擔心喪失農保資格的怪現象,是八八風災過後,南投縣府希望信義鄉神木村民離開滿目瘡痍又危險的災區,在南投市加苳腳興建二樓透天厝安置。沒想到房子落成交屋,卻沒有人願搬離神木村,因為災民擔心,只要戶籍遷離信義鄉,被鄉農會認定出會,將喪失農保資格。

農會會員遷籍即喪失農保資格,源於農會法施行細則規定「農會會員以戶籍登記為準」,不設籍在當地,自然喪失當地農會會員資格。草屯農會表示,目前只能依法行政。

簡峻庭說,現在遷出、遷入戶籍可立即以電腦連線作業,基層農會要一、二個月才開一次理事會審查新入會的會員資格,「戶政快跑,農會審查慢半拍」怪現象,讓農民吃悶虧;也有老農不知遷籍出會後,要趕快到新的設籍地辦理入會,這一耽擱,很可能使農會會員資格、農民中斷一年半載,權益受損。

喪失農保資格,影響每月領取七二五六元老農津貼的權益,農保年資未滿十五年的新入會會員,要通過資格審查,確認有農耕事實,年資才能銜接認定。

簡峻庭還指出,如今選立委都不限學歷,參選農會理監事卻規定要國中以上學歷,農會法年久失修,需要全面檢視,修改不合時宜規定。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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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9 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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