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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3 14:57:20瀏覽1392|回應2|推薦3 | |
好昂貴的餐會! 這周是第十一屆議會正式開議,除了各局處送來的施政報告之外,我最注意的就是臺北市審計處每年的「臺北市地方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 每年我都會很仔細看完審計處的報告,不出我所料,我過去一再質詢的幾個市政問題,包括捷運局聯合開發弊端、土地徵收弊端、小巨蛋的經營管理以及聯合醫院的管理績效(事實上,藥品和醫療器材採購更是需要監督)等等,在審計處的這份報告也都有提到。 不過這份報告,最讓我注意的,是審計處糾正捷運公司舉辦的兩場餐會。 報告寫到,民國98年3月初捷運公司在台北市某飯店舉辦晚宴,到場人數382人(其中捷運公司員工125人),總計一整晚花費144萬元! 隔日,捷運公司於另一餐廳席開15桌,到場人數180人(其中捷運公司員工126人)。這晚,吃掉了66萬元! 簡單的算一下,兩餐下來,同一批人,共吃了210萬! 什麼叫做「浪費公帑」?這就是「浪費公帑」!在這兩場餐會上,捷運公司竟然對「浪費公帑」,這麼的「無感」!日昨,有敦化國小的家長反應希望替教室加裝窗簾來防日曬,以一間教室2萬元計算,敦化國小全部教室裝窗簾的費用也就差不多是210萬元! 這個會期,我加入了交通委員會,重點除了監督捷運局的諸多工程與法律制度的缺失之外。對於捷運公司,我也會仔細去調查與監督。 身為民意代表,我最痛恨的就是各種形式的浪費公帑,過去我揭發的既成巷道徵收、聯合醫院藥品採購等等弊端,市府都已經陸續改善,每年節省的公帑超過40億。210萬與40億相比,確實並不算多,但是公務人員對於「浪費公帑」的「無感」,那怕只是浪費一塊的納稅錢,都是一樣嚴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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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