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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4 10:30:18瀏覽1204|回應2|推薦6 | |
台北市議員楊實秋今日再次發布聲明指出,台北市議員每年固定領取薪水之外,都可以另外再領取超過50萬元的出席費。現在物價飛漲,民怨沸騰,監察院長王建煊帶頭做起,捐出院長任內薪水。反觀我們市議會,卻有許多議員簽到領錢不開會,成為愧對納稅市民的肥貓。 楊實秋秋進一步指出,許多議員簽了出席簿就閃人不開會,卻照領出席費2,450元(出席費1,000元、交通費1,000元與誤餐費450元)。更甚者,周休二日不開會照領出席費、端午節在家吃粽子不開會照領交通費、中秋節在家吃月餅不開會照領誤餐費,第十屆議會甚至有民進黨議員在大會散會後第二天補簽到領2,450元。原本應主動替市民看緊市府荷包的民代諸公們,反而卻將人民的血汗納稅錢當作「凱子提款機」,就算不開會依舊出席費「無限暢飲領到爆」! 更甚者,大會屢次出現散會後補簽到出席,形成不開會,卻補簽到領取兩千四百五元的陋習。這樣的陋習在民意機關尤其更為嚴重,甚至有當天散會後,在五天後補簽到領取出席費的惡例。楊實秋認為民意代表準時開會,按表簽到是身為議員最基本的職責。議員不開會,卻在散會後簽到補出席,領取一天兩千四百五十元(一年可領取超過五十萬元出席費),已經涉及偽造文書以及詐領公費補助。楊實秋呼籲所有議員同仁莫再勿蹈法網,以身試法。 最後,楊實秋強調,今日大會議程中,議會將副市長專案報告放入大會議程。未料,副市長專案報告在四點結束後,就提前休會。復會後四點五十三分,現場僅有七位議員在場(民進黨沒有一位議員在場)。因此,最後在四點五十三分,議長就因為人數不足宣佈散會。今日原先排定的審議市府一般提案以及市法規案,都因議員不來開會提前散會,而無法審議。 楊實秋再次呼籲檢調單位以及媒體調查,不准時開會,點名不在場,卻照常領取2,450元出席費的行徑是否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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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