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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臨檢大台中73家酒吧,都沒違規!你相信嗎?
2011/03/08 11:07:57瀏覽1163|回應3|推薦0

【聯合晚報╱記者洪敬浤 /台中報導】2011.03.07 03:12 pm

台中夜店大火九死,市府昨晚亡羊補牢,警察局、消防局突擊檢查,總共臨檢大台中127家夜店,失火釀災的ALA夜店所在的中西區,中興街、華美街酒店PUB林立,警方列為重點區域,總共臨檢73家酒吧,並未查獲有店家表演火舞,也沒有違規事項。 

台中市長胡志強昨晚連夜召開會議,會議開始先為夜店大火死亡的9條人命默哀,隨即要求調查事故原因。胡志強也指示都市發展局、消防局,研擬台中市防火自治條例,預計本會期提出,將限制營業場所內使用火焰來表演,還將訂定罰則,遏阻業者進行危險演出。

副市長蕭家淇說,昨晚的消防安檢、警方臨檢都是臨時安排的,市府本周也會加排聯合稽查,尤其針對使用分區不符的「飲料店」加強檢查,特別是室內使用的易燃裝飾物,列為稽查重點。

  蕭家淇說,以這次失火的夜店為例,登記為飲料店的飲酒店,儘管不違反商業登記法,但藏身住宅區的酒館PUB,暗藏消防安全漏洞,以中西區為例,目前有74家,整個大台中超過120家,未來將加強稽查,同時把使用火把、煙火或明火的室內演出,列為警方臨檢的重點,將加強查緝。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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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aipeicouncilor&aid=4957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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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jamesbond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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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告訴我重點!
2011/03/08 15:26
1,以飲料店名義開夜店是否違規或違法?
2,如果是違規或違法,台中市政府是否有依法執行法律程序?應執行的法律程序為何?我不懂什麼叫做依夜店的強度稽查21次,難道稽查算是處分嗎?不能強制斷水斷電嗎?
3,如果無違規或違法,那就得問為何法令如此寬鬆?那就是立法委員的問題囉!
4,台灣人喜歡違法,為何我們的罰則不能以等比級數來罰?也許同樣的違規1,2次是不小心,沒注意,但是同樣的錯犯10次8次難道不是故意嗎?

楊實秋(taipeicouncilor) 於 2011-03-08 16:52 回覆:
確實,希望稱這次事件,把相關法令跟執法強度一次釐清清楚。這不只是台中市的問題,各縣市都有一樣的問題。各縣市首長都應警惕!

Bloghost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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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是有錢的選民
2011/03/08 15:08

常常捐錢不說, 選舉時力挺.

所以啦! 到時總不好對我們"太用力"........

我們可不是選擬出來查封我們的.

不然  下屆別選啦!


不喜歡拘束, 喜歡自由自在
So I am Bloghost.

我是博格幽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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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
2011/03/08 14:23

因為這風頭上店家都會按規定"佈置"等人家來檢
官方拿了簿冊按"規定"去店家查
雙方都按"規定"怎會錯

秋哥您自己品味吧

楊實秋(taipeicouncilor) 於 2011-03-08 15:04 回覆:
您說到重點了,昨日徐中雄副市長強調,安檢有沒有真的落實,才是問題核心。希望大家多多討論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