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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2 19:13:47瀏覽2029|回應0|推薦0 | |
【記者喻文玟╱台中報導】東海大學附屬實驗高級中學一名高三陳姓學生投訴,校內規定下個月開始,學生帶手機到學校,必須交由導師保管,放學才能領回。陳姓學生說,導因是部分同學上課玩手機,校長巡堂發現,才決定採取此措施,他認為這樣「連坐法」處罰對所有學生不公平。
東大附中昨天表示,校內目前正在舉辦親師座談會,已經和高一、國一、高三、國三家長與談,爭取同意,若不同意可簽切結書,孩子手機不代為保管,但若發現上課使用,就依校規處理,必須愛校服務。最快12月實施。 這名陳姓高三學生忿忿不平表示,「手機被保管一天,如果被偷了,老師負責賠償嗎?」、「部分同學行為,讓多數人被連坐犧牲權益,校方未顧及多數學生感受」。 東大附中教官杜光武說,目前學生可以帶手機上學,但規定不能上課使用。有不少老師反映,學生上課會互傳簡訊;校長、主任巡堂確實也發現學生玩手機遊戲;甚至有老師反映,小考有學生利用手機簡訊作弊。 杜光武說,東大附中目前的處置方式,只要發現上課玩手機,請學生交出SIM卡代為保管,手機還給學生,但也必須根據校規處分,進行愛校服務2至4小時;雖然有此規定,仍不能防堵學生之間彼此商借SIM卡,校方才決定上學帶手機,由導師代為保管。 東大附中目前正在舉行親師座談會,校方已告知高一、國一、高三、國三家長,校方有意採取保管手機的的做法,家長都同意,若不同意可以簽切結書。 【2009-11-11/聯合報/B1版/中市.運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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