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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3 20:53:38瀏覽201|回應0|推薦0 | |
扁家理財專員在特偵組的證詞,戳破陳致中「單純的被支配人頭」說詞。唯目前仍待進一步證明陳致中明知資金來源不法,甚至與陳水扁、吳淑珍共同收賄等,才能治他洗錢共犯罪名。 法院審理一般將帳戶借或賣給詐騙集團者,對於總辯稱不知情的人頭戶,判決常出現:「雖無證據證明被告知悉該詐欺集團成員如何犯罪,惟其既然可預見將帳戶提供他人使用,可能遭詐欺集團詐騙他人,仍執意提供,且其帳戶果真遭詐騙集團用以詐欺取財,顯然不違反其出借本意」,以此認定出借、出售帳戶者有幫助詐欺、洗錢的法律責任。 因此陳致中、黃睿靚夫婦的「純人頭」說法,如果檢方掌握的事證證明扁家海外帳戶資金屬於犯罪所得,陳致中對錢的來源是否知情,有無幫助父母洗錢的犯意、行為,都將成為偵辦他涉嫌犯罪的重要關鍵。 陳致中當然可以對海外鉅款的來源「一問三不知」,問題是,金額高達數億,又是用各路人頭在海外轉來轉去,似已達「一看即知有問題」的程度。以陳致中的高法律學歷及社會歷練,他「一問三不知」的說詞,能否取信檢察官及法官,仍是一大問號。 可不能這麼說呢,人家致中可是洗錢CEO呢,所以大家都誤會了啦,他怎麼沒有上班? 有的.在家上班啊,把老爸老媽污來的錢,負責在海外就這樣給它洗來洗去.然後再洗回來自己的口袋裡,致中你真是了不起啊,你是我們的楷模,你是我們學習的榜樣啊,噁心啊!你致中教壞大人和小孩,你做人失敗囉,不知禮義廉恥,我真的為你感到羞恥,我真的為你感到汗顏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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