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3/02/01 21:45:37瀏覽50|回應0|推薦0 | |
法務部長曾勇夫1月9日在立法院語出驚人:「兩人權公約的解釋只是參考而已。只有要參照,沒有要遵守。」直到近日法務部曲解監察院就華光社區的調查報告,以及函釋警察執行公務時民眾的反蒐證違反隱私權,顯見勇夫在立院並非虛言。作為兩公約統籌機關,3年來已花納稅人約1500多萬元預算,用在倒退嚕的「人權大步走」,其首長竟「沒有要遵守」公約內容,不但傷害部內努力推動公約的基層公務員,甚至狠狠搧了馬英九總統兩個耳光。 曾勇夫欺上瞞下還不只這一樁。去年底爆發曾勇夫在南投縣長李朝卿遭約談前曾南下與之密會疑雲,不久後法務部隨即執行6名死囚,外界紛紛揣測,曾勇夫為轉移焦點保住官位,不惜以6命換取岌岌可危的仕途。但急於對主輸誠的勇夫,以為6死囚皆已「求其生而不可得」,卻獨漏《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第4款死囚請求赦免之權。亦即,執行前須審酌死囚該權利,若有向總統請求赦免,須確認總統是否具文通知,才決定是否執行,否則違反公約。 曲解報告迫遷居民除不懂公政公約外,法務部也對《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適足居住權無知,甚至曲解監察院就華光社區的調查報告。位於金華街一帶的華光社區,已是台北少數還保有眷村歷史文化的聚落,而此區塊的土地債權所有人,正是號稱要打造「世界級人權環境」的法務部。長期以來,所幸有社區居民與學生們的積極抗爭,終於逼使法務部承諾農曆年前不會拆除,雖拉長了戰線,但9月前一定「全數清理完畢」且「依法向居民追討不當得利」的宣示,只是令怪手先停在社區門口而已。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124/34790836/ |
|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