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11/12 14:37:21瀏覽358|回應0|推薦1 | |
國稅局有免死金牌嗎? 媒體披露台北縣縣民陳先生,循政府訴願管道救濟自己被稅捐處錯誤的課稅,誰料稅捐處請示財政部之後,竟然仍依原處分課稅。陳先生第二次訴願,訴願會重申前次撤銷原處分的決定。稅捐處仍仗著財政部的顢頇做風,不肯承認錯誤,繼續侵害善良納稅人的人權,無視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民財產的意旨,對於政府錯誤的課稅,在現行行政訴願制度之下,永遠是人民無止境痛苦的夢魘。 甚至筆者也曾在高等行政法院,旁聽有關國稅局違法開單,侵害納稅人權益的案件,只見庭上不時暗示稅務官員,並口氣嚴厲的斥責原告(納稅人)委託的會計師,明顯有失公允,或許是行政法院的法官莫名的「愛國心」作祟,讓屬於原告的人民常處於敗訴的一方,難怪常有人稱行政法院為敗訴法院。 照理說,人民之所以走上訴願或告政府,是事情得不到合法的解決,已經忍無可忍精神瀕於崩潰的階段,才會寄予訴願委員會或高等行政法院厚望,期望能救濟自己的權益,但令人失望的是,官官相護的結果,加上擺著好看的訴願制度,縱使判決稅捐單位應撤銷原處分,但稅捐單位仍然可以再錯一次或數次,玩弄百姓,讓人民永遠是輸家,這樣不合法的情況,積習已久,相信曾經擔任過財政部部長,現任監察院院長王建煊最為清楚,請監察委員們主動調查,稅捐單位為何能有免死金牌,毫無忌憚侵害人權? 作者:楊玫 |
|
(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