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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4 23:58:23瀏覽90|回應0|推薦0 | |
2014年08月30日
【綜合報導】前總統李登輝被控15年前,透過國民黨前投管會主委劉泰英等人,侵占國安密帳2億5000萬元案,高院本月20日維持一審判決,宣告李無罪,依《刑事妥速審判法》,檢方只能以判決違背《憲法》、法律等理由上訴,檢方內部討論後,昨決定捨棄上訴,李因此無罪定讞。 扁匿公文簽結依《速審法》規定,一、二審判無罪後,檢方須舉出判決有違憲、違法之虞,才能再上訴,特偵組與高檢署研究後,決定不上訴。李登輝昨透過辦公室主任王燕軍轉述,沒什麼可回應,心情也沒特別喜悅,因為密帳案一開始就是無中生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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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