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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0 22:49:10瀏覽1377|回應2|推薦6 | |
社會面對年輕人的失落,總是私心輕蔑多於嚴肅看待。他們說,你有什麼好抱怨的,想我們當年連言論自由都沒有,現在你只想穿愛迪達球鞋、聽iPod,連魯迅不讀。但是,每一代人都需要自己的社會正義,每一代人也都有自己對社會正義的定義。最重要的是理解社會正義並不是關於保護,卻是分享與公平。(摘自胡晴舫,中國時報,2005.11.09)
蔡委員來演講,提到他在康乃爾、倫敦政經學院的求學歷程以及文化衝擊。當他用一點英國腔調講英文時,我恍惚了一下(那不算是一種show off?);他說讀書為他帶來喜樂,不知何故,我腦中卻浮現詹哥說過「知識的傲慢」那一段話。 不是要批評蔡委員傲慢,他還不至於。但是從他講述英國人與美國人的差別時,我的確感受到隱含的文化衝擊(我似乎也在那輛巴士上)。也讓我想起有段時間,學長姐們在討論事情時一定要旁徵博引,且樂此不疲,我們收到fw信件的人,都覺得疲勞轟炸。 記得那時我回了一句,類似「做學弟妹的哪有回嘴的餘地」,馬上被說是寒蟬效應、沈默螺旋…。第一次深刻體驗,什麼是把所學當武器,恃知識為傲慢。 職場上,沒有人拿大部頭的理論來壓你,也沒有人會挑惕你什麼,頂多嘲笑你英文發音不正確、專業知識不足,就夠傷人了。但是「經驗」是更有利的武器,只要沒有經歷過,很多新聞我們寫不出精髓,甚至掌握不到重點。 於是,有「經驗」的人成為沒經驗者的導師,小處如新聞寫作,大處如議題設定,都可能需要「經驗法則」來篩選。 也經常聽到有人教訓,這一輩的年輕記者如何如何云云,立論點來自他們的經驗,卻忽略了時空背景已經改變的事實。最後言者諄諄、聽者藐藐。 記者可以不只過著「微型人生」,所以,是不是少用「微觀的」(或自以為宏觀的)生活經驗來評斷他人價值比較好? (可能多用In my view, in my opinion 會好一點,呵。) 我們都太主觀了,很希望自己是persuasive。正因如此,我們不止在特稿中judge,甚至在新聞中也如此,更希望藉此讓讀者相信、被說服,而遺忘了我們只是reporter的角色。 本文一開始quote胡晴舫在文末那段話,尤其是「每一代人都需要自己的社會正義,每一代人也都有自己對社會正義的定義」。 這句話,要用來時時刻刻提醒自己。 在新聞處理上,盡量摒除太多自以為是的「經驗論」,或自我設限的「公平正義」,多給讀者一些「開放的選項」,似乎也不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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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