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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9 00:03:00瀏覽5408|回應3|推薦42 | |
「景美人權文化園區」位於新北市新店區,前身為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1968年〜1992年),是過去「戒嚴」時期,對政治受難者進行羈押、起訴、審判及代監執行的監禁場域。目前園區重點工作致力於口述史料採集及未來資料建置、政治受難者口述歷史訪談、政治受難者影像紀錄,白色恐怖文物史料蒐集及典藏、歷史遺址之保存及復原,及人權教育推廣工作。 1968年,政府將警總軍法處、軍法處看守所、國防部軍法局所屬單位及看守所皆遷入於園區,警總軍法處看守所羈押軍人及一般重犯、政治犯,國防部軍法局看守所則羈押違法犯罪軍人。 1970年,國防部軍法局遷往今日台大管理學院原址,其所屬之法庭及看守所仍留原址。其後,在仁愛樓東側旁興建一小型看守所,後改為「軍事情報局看守所」。1985年間,為羈押策劃江南案之軍情局局長汪希苓,又於現在園區入口右側興建「汪希苓軟禁區」。 汪希苓特區 2002年,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召開「研商景美看守所登錄歷史建築及整體規劃事宜會議」,決議將本園區登錄為歷史建築並朝就地保留為人權紀念園區方向規劃,終於在2007年奉行政院核准將整座園區移交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經管。2007年11月委託財團法人「彭明敏文教基金會」經營管理,2008年11月因委託單位無意續約,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遂將園區收回,成立園區專案小組負責園區經營與規劃園區工作。 入口意象 行政中心原為高等院檢署辦公室,2007年進行局部改建,將二樓規劃為園區的行政中心,其外有公共藝術品貫穿其中。公共藝術為建築設計師簡學義先生所設計,入口處參差聳立拔地而起的高牆,暗示禁錮和隔離的雙重象徵意義,除供人緬懷當年人權鬥士為普世價值,克服難關、犧牲個人歲月換得民主自由的成果,更暗喻人心深處爾虞我詐與猜忌的牆,才是阻擋人權發展的障礙。 「入口意象」以昔日「禁錮」的「高牆」為元素,錯落的高牆如利刃般穿透而過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的廢墟,是對「威權」的「解構」。 人權紀念碑 「人權紀念碑」乃利用原「入口意象」牆體與空間,將安置受難者名牌的裝置以另一種獨立的構造與原牆體交織共構、穿越延伸,彼此蛻化而成為一體。紀念碑名牌以活動印章的模式設計,以因應至今仍持續考證中的「白色恐怖」歷史以及陸續發掘出不斷改變中的受難者名單。 白鴿廣場 平行、轉折的高牆或寬或窄,在「壓迫」與「解放」之間,延伸進入園區象徵「自由」的「白鴿廣場」,蜿蜒行進於牆間的壓迫下,牆頂的一線天與盡頭微露的光明,揭示了人權「解放」的希望。白鴿廣場原址為籃球場,目前成為園區舉辦戶外活動與民眾休憩的廣場。 第一法庭 第一法庭原址為籃球場,改建後成為園區內最大的一間法庭而命名「第一法庭」,係警總軍法處審判法庭。1980年3月18日,在台灣民主進程中具代表性意義的「美麗島事件」,在此法庭進行為期9天的軍法大審。受審訊者有黃信介、施明德、張俊宏、姚嘉文、林義雄、呂秀蓮、陳菊、林弘宣等人;辯護律師則有陳水扁、鄭慶隆、鄭勝助、郭吉仁、尤清、謝長廷、蘇貞昌、江鵬堅、張政雄、呂傳勝、鄭冠禮、高瑞錚、張火源、張俊雄、李勝雄…等人。 軍事法庭 軍事法庭內有三間法庭,中間法庭較大,另有兩間小法庭。當時在這裡開庭審訊的案件都是不對外公開的秘密審判,每當政治犯遭逮捕後,皆經警總保安處、調查局或憲警單位偵訊後送來此地審判。。 軍情局看守所 軍事情報局的前身為保密局,該局主要負責中國情報、海外特務,但也常處理台灣內部之特務行動。此建物內部有四間押房,為押解人犯的處所,當時牽涉美麗島事件而遭逮捕入獄的立法委員黃信介曾囚禁於此,爾後軍情局改押解囚禁特殊人士的看守所,因此改為軍情局看守所。 獬豸(ㄒㄧㄝˋ ㄓˋ,古代傳說中的異獸。形似牛,一說似羊,獨角,能分辨曲直,見人打鬥時,會用角觸理虧的人。) 獬豸是傳說中的神獸,頭頂長有獨角,喜歡居住在水邊,見到有人起紛爭時,便會用牠的獨角頂向不說實話或不講道理的一方。園區此座水池是由當時被監禁於此的政治受難者林池所設計製作,取其「主持正義」寓意而建造此獬豸水池。成為代表正義的祥獸,古代法官戴的帽子稱「獬豸冠」,現今台灣憲兵的臂章上也有牠的圖像。 福利社 邂逅已經絕跡的新樂園香煙以及早期八角形盒裝月餅,讓人驚喜不已。 與學生大合照 官方網站:http://www.nhrm.gov.tw/nhrm/Archive?uid=71 文字說明:官方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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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