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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物網出包 民眾多花冤枉錢! 明明已經得標 卻被要求重新投標
2013/05/27 18:09:18瀏覽1141|回應1|推薦3
台北市議員黃珊珊27日(一)於施政總質詢時指出,有民眾上財政局動產質借處的惜物網投標,在截標時間前以最高價得標,不料卻未收到得標通知,反而已經得標的商品又重新上架,延後截標時間,甚至就以他原來得標價格做為新的起標價格,害他又多花了好幾千塊才買到要買的東西,甚至還有東西因此沒買到。他大呼台北市政府根本是設局詐騙,隨意調整截標時間來哄抬標價。



曾姓民眾表示,他在5月份上惜物網看到幾樣商品還不錯,因此就陸續投標,這幾樣商品,比如有飲水機、電腦主機及螢幕、咖啡機、印表機及傳真機、投影機等,截標日都是102年5月16日12點,因此趕在截標時間前,他都標到最高價,照理來說,曾姓民眾就應該收到得標通知,結果他啥都沒收到,質借處在5月17日又將他原本已經得標得的物品重新上架,截標時間改為102年5月18日12點,經他詢問質借處,得到的理由竟是「電腦故障」,但讓人氣憤的是重新上架的物品,起標價就是他5月16日截標前以當時最高價標得的金額,讓他直言台北市政府根本說謊騙人,如果電腦故障,怎麼還會有它原來得標的金額與時間,因此要求質借處必須以原價格截標出貨。



黃珊珊議員直言,質借處的作法比那些標錯價的網站還糟糕。標錯價的都被要求要原價出貨,更何況是這種看似根本沒問題就逕自延長截標時間的情況,難道公家機關就可以這麼鴨霸嗎?



最後,黃珊珊議員要求質借處全面清查像這種明明截標後,卻又以各種理由重新上架的情況共有多少件?如果根據電腦資料可以清楚知道原來截標時間前最高出價者資料者,就該依原來的得標價格出貨給該民眾,而像那種重新投標後因為價格又哄抬而沒買到的狀況,財政局以及質借處就要有人為此負責,向後來的得標者說明並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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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5 01:18

我自己也是網路賣家~標錯價~我都認賠出售~這就是信用~政府如果失信於民~

那憑什麼要我們納稅人繳稅!!可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