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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心戀棧 就讓她去吧 研考會主委已經不適任!!
2006/11/15 10:48:13瀏覽1019|回應0|推薦1
2006/9/25
台北市議員黃珊珊25日(一)於市政總質詢時指出,馬英九市長任期只剩3個月,但是在這個檢驗及驗收馬市長8年市政的關鍵時刻,負責各單位各項計畫執行的控管與掌握的研考會,卻發生主委利用上班時間跑去作瑜珈的荒謬情況,而更荒謬的就是馬英九市長,竟然只有口頭申誡這麼簡單,就連事發到現在也未對此一情況提出調查報告,對照一下93年消防署的一位科長被判刑2年,這簡直天壤之別。

黃珊珊議員表示,在馬市長剩下3個月任期的時刻,研考會肯定是最忙碌的單位,因為他們要負責整合各個單位還有多少工程,多少計畫,還沒達到預計進度,以及督促是否能趕在卸任前完成,以便馬市長能在卸任時交給台北市民一張完整的成績單。按道理說,負責研考的主委應該是忙到什麼時間都沒有,怎麼還有空閒跑去作瑜珈,不管是不是在上班時間,周主委的這種時間安排,顯然對於台北市政府目前各單位的工程及計畫執行程度都了然於心,如果是這樣,將針對95年台北市各單位年度預算計畫及工程目前執行狀況好好考考周主委,看她是不是都已經完成這些功課了,如果通過考試,自然利用空嫌時間去安排活動無可厚非,如果通不過,那可不是單單翹班這麼簡單,而是周主委的心思完全不在市政上面,就算任期只剩3個月,馬英九市長也應慎重考慮是否讓她去職,以利這最後3個月的市政推動。

此外,黃珊珊議員還拿93年台北地方法院的一項判決為例,當時一位任職於消防署的一位科長同樣利用上班時間多次前往知名的健身中心消費,事後遭人檢舉,最後法院向該健身中心調閱相關消費紀錄後,認定該科長確在上班時間前往消費,涉嫌詐取所領之薪資2萬多元,因此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從這個判例對照一下馬市長的處置,明顯有輕放之嫌,尤其當外界質疑是否因為周主委的特殊背景之際,馬市長更應該謹慎處理。但是從媒體相關報導中,周主委是從7月份報名此一瑜珈課程,而該媒體是從8月底到9月初,連續跟拍5天,就被拍到3次以上於上班時間前往消費,但是媒體沒跟到的時間呢,馬市府到目前為止似乎並沒有這個部分展開調查,這似乎不符合馬英九市長「寬以待人嚴以律已」的原則,就只是輕描淡寫申誡,追回那幾天薪水而已,如果真要追回薪水,不是更應該徹查究竟周主委從報名此一課程後,究竟共有幾天於上班時間前去消費,這樣不是才算的清楚嗎因此,馬市長應該要求政風處於三天內提出相關調查報告,以瞭解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也化解外界疑慮。

最後,黃珊珊議員表示,研考會周主委的種種匪夷所思的做法在市府官員與聯絡人中都偶有所聞。例如,早上幾乎不進辦公室,都要到中午才上班;例如研考會的案子都要盡量排到最後,以遷就她的起床時間。甚至還有部分市府官員笑說她只是無線寬頻主委,根本不是研考會主委,因為在她的觀念中,馬英九市長找她來就只是做好無線寬頻業務,其他就不是她應負責的了,如果真是這樣,馬市長你就讓她走吧,放了她,也放了台北市民一馬吧!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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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uper33&aid=54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