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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端園區應增設遊覽車停車場規劃 大巨蛋不打棒球就不叫大巨蛋 應比照或不得超過天母球場收費
2014/08/11 13:10:04瀏覽494|回應0|推薦0
台北市議員黃珊珊、林國成、陳政忠質詢組11日(一)於「台北大巨蛋BOT案、雲端產業園區及影視音產業園區BOT案、廣慈博愛園區BOT案、捷運聯開案」市長專案報告中指出,由於原台北花市拆遷,導致該處園有戶外停車場無法使用,讓許多國外團體前往台北市引以為傲的內園科技園區參訪時,這些中、大型遊覽車根本無處可停,必須繞到大直或是五期重劃區才能停靠。而最糟糕的是,在目前產發局對於現地改成雲端科技園區的規劃中,對於這些遊覽車也沒有相關規劃。



此外,對於耗費巨資興建的大巨蛋,似乎只能作為2017世大運開、閉幕場館,而無法提供棒球比賽使用,本質詢組也早就提出警告。大巨蛋的興建緣由是由於2000年台北棒球場拆除後,國內棒球界急需一座符合國際比賽規格的室內棒球場,經過這麼多年才因蘊而生。如果大巨蛋的興建不是為了棒球而蓋,那就只是淪為財團興建周遭營利設施的工具而已。因此,2017世大運期間的棒球是否能在大巨蛋比賽,是整個大巨蛋BOT案的精神。



最後,本質詢組尚有一點要求與建議。既然台北大巨蛋是因棒球而生,那就必須因棒球而活,這也是許多棒球界人士所擔心的,大巨蛋完工後,國內的各種大小型,不管是職業的或是業餘的比賽,能否支應大巨蛋比賽的各項場地費用。甚至,將來會不會因為龐大的費用,連職棒球隊都不願認養台北大巨蛋當作主場場地。因此,本質詢組具體建議,將來大巨蛋如提供給國內各項棒球比賽使用的話,其使用費之收取應不得超過現有天母球場的相關規定,這樣才能提供給球員及球迷一個完善的打球與看球環境,進而提升國內棒球水準。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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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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