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02/12 09:00:48瀏覽584|回應0|推薦4 | |
貞潔烈女會事二夫嗎?想必不會,一個對國家不忠誠的人,隨時都有可能落跑到他國的人,會愛國嗎?想必也不會,這麼簡單的道理,在泛藍執政下,變得是一個很難啟齒的問題,但這個問題的始作俑者其實不是別人,而是馬總統,馬總統的綠卡問題,不但他說不清楚,而他的政府下的內閣閣員居然有高達六人有國外居留證或者持外國籍的問題,這個問題並不是藍綠問題,而是是非問題,如果這東西還要硬扯藍綠,真的就Over了,我們的公務人員任用法,就有要求公務人員要簽署一具結書,其中第二十八條規定如下: 第 28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三、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四、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五、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六、依法停止任用者。 七、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八、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九、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 拿綠卡的目的是什麼?難道不是要永久居留該國嗎?難不成會是可以炫耀自己有辦法而已?馬英九總統如此,立委李慶安如此,而底下閣員薛香川更妙,說他和馬總統一樣綠卡早已失效,我相信薛香川先生一定搞錯了,馬總統和你不一樣,他做錯事媒體會美化他包庇他,但你做錯事就是被人公幹,你和他哪裡會一樣?報載外交部長歐鴻鍊有申請美國綠卡,在任部長前至美國AIT去宣誓放棄綠卡,我們應該要求馬總統,應上行下效,至少到AIT去宣誓,至少如上文所云,一個對國家不忠誠的人﹝有綠卡﹞他當然會被質疑不愛國,馬總統不是愛國青年嗎?一個那麼愛國的人怎麼可以三心二意呢?一個貞潔烈女會事二夫嗎? 末了,不要臉的國民黨,干脆來個修法讓有雙重國籍者仍然可擔任公職,這個黨在批評民進黨執政時振振有辭,但怎麼今天輪到自己執政就如此苟苟且且,馬惟中有美國國籍,記者問,會要她放棄嗎?當時的馬先生說,無關忠誠為何要放棄?我想問馬英九,萬一周美青劈腿有男朋友,你會覺得無她的忠誠與愛你無關嗎,亦或者是她的劈腿無關對你的忠誠? --------------------------分隔線 ------------------------------ 【大紀元1月9日訊】立法院昨日上午三讀通過「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訂未來機要人員應具備的資格條件,將由考試院訂定,同時也放寬過去雙重國籍者不得任職公務人員的規定。 據中央日報報導,扁政府上台後,大量任用機要人員,被在野立委和外界批評為「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以及違反人事制度,中國國民黨立委劉光華提案修正「公務人員任用法」,要求各機關自新政府上台後任用的機要人員,應該函送考試院在三個月內重新銓敘審定,未依限辦理者應即免 職 |
|
( 時事評論|人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