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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2 11:43:38瀏覽502|回應3|推薦21 | |
七月一日聯合報的社會新聞法律前線「法院清門戶 高院法官集體貪瀆全重判」,看了令人振奮!讓人對司法改革露出曙光而喝釆! 長久以來人民對司法一直缺少信任,不久前,台灣「社會信任調查」的新聞,赫然發現:法官在社會信任度調查中21種類別人員中排名第16名,檢察官排名第15名,即可見到司法人員在社會的「地位」了。 這次高院法官的集體貪瀆案,台北地方法院宣判:高院庭長、法官、檢察官、法官女友、律師、律師妻等共12人,刑期從一年到二十年不等。 「官官相護」這是我們的官場文化!本來官場上就是同事、同學....。司法體系尤然,不是學校法律系同班同學,就是校友,不是司法官訓練所同期學員,就是前後期學長學弟妹。出了事,多少情誼在其中,而「情理法」又是我們的「特有文化」,官官相護自然順「理」成章。 本案清理門戶對「自家人」下手的判決,不僅打破「官官相護」的官場文化,而且也形同宣示:司法改革就是要從「正己」開始! 司法,代表的就是社會正義,當人們對司法失去信任時,無疑地就是社會崩潰之時。馬政府的司法改革,從「正已專案」著手,應是對症下藥,也是身教;孔子在論政治時說:「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 期待從司法改革「正已專案」開始,建立一個清廉、公義、正直的政府! PS. 延伸閱讀「信任度調查顯示的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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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