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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瑞仁 vs. 陳X扁
2006/11/05 15:57:31瀏覽568|回應0|推薦15

  國務機要費案偵結,陳X扁夫婦被列為貪污及偽造文書的共同正犯。

  陳瑞仁檢察官實在是宅心仁厚:

除陳X扁因憲法保障”尚未起訴”外,其餘6人,或建議減輕其刑/或建議緩刑/或緩起訴。同時陳檢察官並希望饒了趙氏夫婦及陳X中等三人。

  反觀陳X扁至今尚無”悔意”,絲毫看不出有要下台的意向:

一方面說「陳瑞仁沒有給我機會」,一方面說要,「向人民報告」。究竟陳檢察官有沒有給陳X扁機會,人民可以不予置評,但重點似乎並不在此,因為畢竟有4人因偽證遭起訴。陳X扁也不用向人民報告,畢竟這6年來人民已經看了很多了!陳X扁要報告的對象是法院/法院/法院!陳X扁難道要由立法院三提罷免案?或先發動罷免挺扁立委?然後進入罷免投票嗎?--要如此浪費社會資源!

  陳X扁如果確信自己清白,何不自動請辭,如果果真清白,再出來選總統,人民一定會還給他公道--哈!還可以再做8年!

( 時事評論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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