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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有仁 30秒鎮長 
2006/09/06 19:58:45瀏覽945|回應0|推薦4

人在台北看守所,還可以當選鶯歌鎮長。
人在台北看守所,還可以宣誓就職鎮長。
人在台北看守所,還可以面對國父 無所愧的誓以致誠........不貪污
人....有無限可能, 堪稱一絕。


--------延伸閱讀------------------
蘇有仁在看守所宣誓當選鶯歌鎮長隨遭停職

去年當選本屆台北縣鶯歌鎮長的蘇有仁,因貪污案
羈押在台北看守所。在禁見一年後,一日下午在看守所
內補行宣誓就職,成為我國司法史及地方自治史,第一
位在看守所就職的鄉鎮市長。但依據地方制度法蘇有仁
隨即被停職,由毛嘉奇繼續在鶯歌鎮公所宣誓代理鎮長


蘇有仁在宣讀誓詞的這三十秒,是他這屆的任期,
一宣讀完就立刻失效,成為史上任期最短的地方首長。

蘇有仁涉及鎮公所地方建設發包收賄貪瀆,去年八
月被羈押。去年十二月他在看守所蟬連鶯歌鎮長,但被
收押禁見,因此無法宣誓就職。

依據宣誓條例,今年三月一日全國鄉鎮市長宣誓之
後,必須另定日期補行宣誓,九月一日是最後期限。板
橋地方法院合議庭昨天裁定解除禁見、通信,但駁回具
保聲請。

經過法務部同意後,縣府與鶯歌鎮公所下午在看守
所舉行宣誓,讓蘇有仁具有鎮長身份。宣誓前,縣政府
人員在台北看守所禮堂佈置會場。因此,不需要辦理鎮
長補選。

面容清瘦的蘇有仁,蓄著短髮,穿著灰黑西裝、白
襯衫,打著紅領帶出席位於禮堂的宣誓會場。在下午四
時四十七分的倒數計時中,他舉起右手,念起誓言「余
誓以致誠、恪遵國家法令,不妄費公帑、不濫用人員、
不營私舞弊、不受授賄賂....」,面對國父遺像完成宣
誓儀式。



縣府並同時發出停職令,送達台北看守所,晚上六
時隨即在鶯歌鎮公所舉行代理鎮長毛嘉奇的宣誓就職。
毛嘉奇在去年十二月二十日,縣長周錫瑋派他代理鎮長
時、今年三月一日新任鎮長宣誓就職時都已經宣誓過,
這次是第三次宣誓。

蘇有仁遭停職後,如果交保即可恢復鶯歌鎮長職務
,不過,如果一審被判刑有罪,也必須再度停職。如果
,他是在任期超過一半(兩年)之後被停職,則鶯歌鎮
長無須補選。

縣長周錫瑋事後表示,蘇有仁被解除禁見後,縣府
認為依法可以宣誓就職。縣政府一早即派法制室主任陳
坤榮到地方法院合議庭瞭解情形。

庭長說,這個不屬於他的管轄,而是屬於看守所。
縣府認為還是屬於法庭管轄的範圍,看守所只是代為戒
護而已。看守所的上級是高檢署,高檢署的上級是法務
部,因此,縣府同時行文了高檢署和法務部,讓這個事
情能夠依照憲法的法律精神,讓蘇有仁在看守所內公開
宣誓就職。

宣誓過程,蘇有仁的妻子蘇宋秀菊也到場,蘇有仁
的兒子認為,司法會還他父親清白,希望政治歸政治、
司法歸司法,不能讓選票支援蘇有仁的鎮民失望。一年
多沒看到丈夫,蘇太太眼眶泛紅,只感謝鄉親關心,其
他不願多說。

縣府在一日下午四時終於獲得法務部同意,並與看
守所協商就職宣誓場地,蘇有仁也順利地在下午四時四
十七分在縣府民政局長黃麗足監誓下,於台灣台北看守
所宣誓就職成為鶯歌鎮鎮長,創下台灣自治史上在看守
所內宣誓就職的首例。

蘇有仁這一屆當選,任期就只有這三十秒,一宣讀
完,簽完名字立刻失效,再還押回看守所,而他也成為
史上任期最短的地方官。台北縣民政局局長黃麗足:「
我們也同時辦理鶯歌鎮長蘇有仁的停職,還有繼續請毛
代理鎮長,繼續代理鶯歌鎮長。」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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