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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6 19:10:11瀏覽174|回應0|推薦1 | |
中新網8月4日電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中國女子非法工作被捕,新加坡人力部調查員卻向她索取1000元賄金,聲稱能幫她擺平,結果對方向貪污調查局投訴,導致他被捕。34歲被告陳福來日前認罪,3日被判坐牢6個月,並須交出賄金。 初庭法官陳立靜下判時說,被告身為人力部高級調查員,知法犯法,違背職責。 案發時隸屬人力部外來人力管理處的被告,主要職務是調查抵觸雇用外來人力法令的案件,他在案發後離職。 案情顯示,2005年5月1日,中國女子吳惠霞持社交訪問準證到新加坡,卻在按摩院工作而遭人力部調查。人力部後來發特別準證讓她留在新加坡接受調查。 吳惠霞是在芽籠工作時認識被告,並與被告交朋友。同年12月31日,吳惠霞在如切路按摩院工作遭警方逮捕。2006年1月,被告告訴吳惠霞,他知道她遭警方逮捕,並說她將被提控,但他可以擺平,向她索取3000元酬勞。 幾天后,被告再找吳惠霞,聲稱如果她不給錢,將被控上法庭,到時可能會坐牢,或付很高罰款。被告要她在1月23日前付錢。 吳惠霞無法籌錢,眼見期限到期,她在前一天—1月22日向貪污調查局投訴。隔天下午2時30分,被告撥電吳惠霞,吳惠霞答說只籌到1000元。被告要她把錢帶到如切路一間咖啡店交給他。 下午約5時30分,吳惠霞在咖啡店把裝了1000元的信封交給被告,被告收下後離開,但遭貪污調查局人員逮捕,身上的錢也被搜出。 貪污調查局過後提控被告三項控狀,除索賄抵觸防止貪污法令控狀,另兩項是抵觸濫用電腦法令控狀。有關控狀指他兩次侵入電腦系統竄改吳惠霞和另一名中國女子李紅玉的特別準證更新期限。李紅玉也是按摩女。 不過,控方3日申請撤銷被告的兩項抵觸濫用電腦法令控狀,獲得法官批准。 被告的律師蘇峇士求情時促請法官輕判被告,因為被告並非有關案件的調查人員,不管他對吳惠霞作出任何承諾,不會影響案件的調查。 律師說,被告事隔3年半後被控,他在這段期間承受很大壓力,患嚴重抑鬱症,對他已是很大懲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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