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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6 11:24:25瀏覽165|回應0|推薦0 | |
* 2011-01-06 * 中國時報 * 【陳志賢/台北報導】 放大 外交掮客吳思材(見圖,本報資料照片) 外交掮客吳思材(見圖,本報資料照片) 台北地檢署偵辦巴紐建交弊案,認定外交掮客吳思材利用外交部委託協談與巴布紐亞幾內亞建交機會,與在逃的金紀玖私吞二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建交款,五日依背信罪起訴吳思材,並求刑四年六月。至於吳被扣押的一百五十萬美元及兩棟天母中古屋,檢方認定係犯罪所得,聲請法院宣告沒收。 具新加坡國籍的吳思材因另涉偽造文書、誣告案,目前在北監服刑,預計吳將在下個月服刑期滿出獄,檢調為追查公務員涉案部分,將在吳思材出獄後,擬對他實施境管通報,或請法院對吳限制出境,以防他逃亡。 巴紐案爆發後,檢調透過司法互助,先凍結吳、金在新加坡帳戶內的一千零九十萬美元,之後外交部委託律師在新加坡提民事訴訟。其中,吳思材在星國的四百九十萬美元與金紀玖在星國帳戶的一百萬美元,已被成功追回。加上檢方偵辦期間,在國內扣押吳思材的一百五十萬美元及兩棟中古屋,總計台灣成功追回巴紐案資金共七百多萬美元。 檢方認為,巴紐案嚴重傷害台灣國際形象,涉案金額約九億元台幣,且吳思材否認犯行、並無悔意,求刑四年六月。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50303960/1120110106001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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