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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5 13:05:01瀏覽411|回應0|推薦2 | |
【聯合報╱記者熊迺祺/台北報導】 2010.12.25 02:51 am 吳姓男子得知哥哥被詐騙集團騙走兩百多萬元,竟夥同友人黃朝福,向哥哥謊稱可透過管道聲請國賠,為放長線釣大魚,先匯給哥哥一百廿萬元,佯稱其餘分期付款,向哥哥及協助籌資的家人騙了兩千多萬元得逞。 台北地檢署原本只起訴黃朝福,但法院調查認為吳姓男子是共犯,依連續詐欺罪將黃朝福判刑九月,向檢方告發吳的涉案情節。吳姓男子堅稱自己也是受害人,且早已獲得親友原諒,但檢察官昨天仍依詐欺取財罪起訴他。 據調查,吳姓男子的大哥於二○○四年間,被自稱「天時國際投資公司」的詐騙集團成員騙了二百六十八萬元,吳知悉後,竟然落井下石,夥同友人黃朝福也向大哥詐騙。 吳向大哥表示,黃朝福有管道請法官、檢察官及律師協調,以國家賠償方式追回被詐欺的款項;而且詐騙集團帳戶已遭凍結,可委託律師向法院聲請分廿期退還五百卅六萬元。 吳的大哥信以為真,將卅六萬元律師費及二百六十八萬元保證金匯入吳的帳戶,吳、黃領得款項後,為取信吳的大哥,匯還一百廿萬餘元,謊稱是第一期的退回款。 二○○五年底,黃朝福向吳的大哥謊稱,吳和律師串通盜用公款,需立即補足款項,否則法院無法撥款;至二○○六年三月,又向吳的大哥騙得九百萬元,還謊稱要趕緊補足,否則「你弟弟要跳樓自殺了」。 黃嫌又掰說,各地法院沒連線,可重複聲請國賠,領回遭詐騙款項,要吳的二哥及涂姓友人協助籌措保證金,再騙兩人各三百八十七萬多元及七百多萬元。 吳姓男子得知表弟有卡債問題,向阿姨謊稱黃朝福認識銀行高層,可協助整合債務;阿姨誤信他可以一百萬解決三、四百萬元債務,辦房屋貸款支付。表妹也以為可以投資,被騙兩百卅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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