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偷賣合夥人土地 律師背信罪判刑5年半
2010/12/03 10:11:31瀏覽354|回應0|推薦0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0.12.03 02:30 am
 

律師陳文松與小姨子的許姓丈夫合夥購買桃園13筆土地,登記在陳的名下,陳文松竟私下變賣土地,許姓男子直到二年前到地政事務所調謄本才得知。台北地院依背信罪,將陳文松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

從事地產事業的許姓男子,在民國77年與陳文松、黃姓男子共同向法院標下桃園八德鄉的13筆土地,約定3人共有,登記在陳的名下,後來,黃姓男子將股權轉讓給陳、許二人,陳、許各自占有一半的所有權,但登記在陳的名下。

許心想自己和陳是連襟,陳又是律師,不致於會騙他,於是同意土地名義上仍登記在陳的名下,但兩人約定,若是將來要賣出土地,陳必須得到許的同意。

沒想到,民國91年開始,陳文松開始私下賣出土地,而且將土地全部賣光光,到了97年,因為有人向許表示要買土地,許向地政單位調謄本,發現土地竟然已過戶,許質問陳文松,陳承認當時因缺錢而賣掉土地。

由於土地的市價現已高達數億元,而陳文松只願以1千多萬元與許和解,許不肯接受,台北地院審理認定,陳文松為執業律師,熟悉法令,竟為自己的利益,未得合夥人的同意,將土地偷賣掉,已構成背信罪。

【2010/12/03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011417.shtml
( 不分類不分類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ummerstar&aid=466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