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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8 16:49:07瀏覽602|回應0|推薦1 | |
【聯合報╱記者邵心杰/台南報導】 2010.09.18 03:40 am 第一商業銀行富強分行行員鄭麗華因個人投資股票失利,自94年起至95年間,涉盜領客戶存款逾400萬元,96年間她更將腦筋動到保險客戶身上,涉嫌侵占61名保險戶逾3000萬元保費周轉,台南地檢署依法提起公訴。 檢方表示,鄭女涉偽造文書罪嫌,依銀行法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另涉侵占罪嫌,在東窗事發前自首而接受裁判,檢方建請減輕其刑。 檢方調查,鄭麗華負責經辦客戶臨櫃辦理基金投資及申購保險等業務,因個人投資股票失利,涉嫌多次以杜姓客戶名義盜蓋其印鑑章,偽造取款憑條,侵占杜女帳戶存款逾400萬元。 此外,鄭女未依銀行作業流程,將保險客戶林女等人臨櫃交付的保費存入保險公司專戶,反而據為己有,花用一空。鄭女侵占保費對象達61名、金額逾3000萬元。被害人向第一銀行富強分行查詢「為什麼沒有收到保單?」分行主管才獲悉清查,鄭女則於96年11月2日主動向台南市調查站自首。 【2010/09/18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5856632.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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