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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3 10:13:21瀏覽379|回應1|推薦0 | |
【聯合報╱記者林巧璉/屏東報導】 2013.08.13 03:07 am 文女當天11點偷到錢包後立刻回家上網購物,她同時用錢包裡兩張信用卡下標11次漢來海港假日餐券,其中有10次金額高達1萬6千多元,共盜刷近30萬元。 文女除竊盜外,還犯詐欺取財未遂、盜刷等罪,但檢方表示,被告患有嚴重厭食症、精神官能性憂鬱症,且無前科紀錄,在偵查時也相當配合,坦承犯行、態度良好,本以緩起訴偵結,但地院駁回只好改成簡易判決起訴。由於她已與被害人和解,被害人也願意原諒被告,給被告改進機會,建議法院從輕量刑,宣告緩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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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