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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6 10:34:29瀏覽663|回應0|推薦0 | |
【聯合報╱記者高宛瑜/新竹報導】 2013.03.16 02:59 am 竹縣彭姓婦人的兒子7年前身亡,她繼承兒子24萬元車貸未繳,車商向新竹地院提出清償債務的民事訴訟勝訴,法院民事執行處凍結她的戶頭、查封房屋。彭婦昨到地院抗議,哭訴孑然一身,看病都不能領錢,連老人年金都被扣押,「是要逼我去死嗎?」 新竹地院民事執行處庭長謝永昌說明,民國97、98年以前,民法尚未針對親屬繼承修法,繼承人須概括承受親屬的遺產和債務,除非向法院申請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彭婦沒提出申請,承受了兒子債務。 謝永昌說,目前判決已定讞,但彭婦的老人年金屬於社會福利,依法不能扣押,查明後若屬實,將撤銷扣押;另外,民事執行處也會與車商代表的銀行協商,為彭婦爭取到還債空間。他建議,民眾若適用舊法而繼承債務,在訴訟中可向法官提出請求,請法官裁量。 律師錢炳村說,民法親屬繼承修法後,就算不辦拋棄繼承,也只要以繼承的遺產來償還死去親屬留下的債務,債務超過遺產,則不必拿自己的財產還債。但新法不溯及既往,仍有民眾因適用舊法,而被追討親屬遺留的債務。尤其有些老年人不識字,根本不懂如何辦拋棄繼承。 「我沒有欠錢!」67歲的彭婦住在新竹縣湖口鄉,昨天抱著兒子骨灰罈,身穿白布條到新竹地院前抗議。她哭訴,與丈夫離婚,獨子在民國95年間一氧化碳身亡。99年她接到銀行追討債務通知,才知道兒子買轎車,還有24萬元車貸未還,她繼承了這筆「天上掉下來的債務」。 她未付款,這幾年加上利息,債務變成40多萬元。過年前,她銀行戶頭中僅有的9萬多元遭凍結;過年後房子又被查封,看病和生活費只能跟親戚借,「我沒有地方去!到底要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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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