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佯稱取物 分手女友偷卡盜領
2013/02/10 17:27:05瀏覽316|回應0|推薦0

【聯合報╱記者陳宏睿/台中報導】 2013.02.09 01:58 am 
 
莊姓男子包養翁姓前女友4年,半年前兩人分手,上周末翁以「整理感情、收拾舊物」為由,要求再到莊家取物,趁隙偷走莊的金融卡、盜領8萬元,事後一度坦承盜領,但隔天手機就停話,莊男報案,才知前女友有多項詐欺前科,不敢相信被矇騙多年。

擔任電子遊藝場服務生的莊姓男子(30歲),4年前結識長相清秀的翁姓女子(32歲,有詐欺、侵占前科),翁女自稱找不到工作,莊男供她吃住,從未外出工作。

半年前翁女以「要到外地找工作」為由,提出分手,兩人失去聯絡,但上周四翁女來電,指稱要整理兩人關係,並拿回自己的雜物。莊還專程騎車載翁回家,豈料翁女趁莊外出,盜走放在家中的金融卡。

莊男隔天要領錢,才發現金融卡遭竊,到銀行刷存簿,發現已被4度提領,損失8萬元;他撥電話詢問,翁女不接手機,透過傳簡訊,翁女坦承經濟困難,才私自拿金融卡提款,還稱「明天就會還錢,請你死都要相信我」。

但莊男再等1天,前女友未把錢入帳,手機又停話,才知「上當」,向警方報案時,發現前女友有詐欺、侵占前科累累,今年還被地檢署發布通緝,「她居然是滿口謊言的騙子!」讓莊男不敢置信。

警方多次通知翁女,均未到案,全案依詐欺、竊盜罪嫌移請豐原警分局偵查隊調查。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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