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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分期付款 注意新規定
2012/03/17 23:42:21瀏覽245|回應0|推薦0


2012/03/16 
【經濟日報/記者夏淑賢】

信用卡分期金額不得使用循環信用的新規定,5月11日正式開始,但已有部分銀行提前施行,持卡人若還要繼續使用分期付款機制,可得先確認發卡銀行是否已先行採行新制,以免拿到帳單才發現錢不夠。

華南、兆豐、萬泰等銀行都已開始適用新規定,這些銀行信用卡持卡人即日起分期金額都會納入帳單最低應繳金額。新規定不溯及既往,也就是若依照金管會規定,要等到5月11日以後使用的分期金額,才會納入最低應繳金額計算,5月11日前的信用卡分期付款,仍可繼續使用循環信用。

銀行業者提醒,消費者最近若收到銀行寄信來通知信用卡條款變更,最好詳細閱讀,可能就是通知提前實施分期付款繳款新制。

銀行提早實施新制,等於相對減少持卡人還可適用用舊制的機會,因此部分銀行特別提供持卡人使用刷卡分期的優惠。專家提醒,消費者刷卡消費使用分期前,還是先弄清楚刷的卡片發行銀行是否已提早上路新制。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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