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佯稱辦案 妨害自由
2010/10/14 09:00:57瀏覽710|回應1|推薦0

【聯合報╱本報訊】 2010.10.14 02:41 am 
 
39歲屏東縣韓姓男子與57歲江姓男子到一家卡拉OK店唱歌,得知該店一位小姐被郭姓男子性侵,今年6月22日晚上10點,江駕駛轎車載韓行經長治鄉繁華路慈濟組合屋工地前,看到曾姓男子騎機車載郭經過,韓、江要求曾停車,佯稱刑警,要求曾、郭兩人到派出所製作筆錄,兩人因此被江等載上車,到派出所報案。屏東地檢署昨依妨害自由罪將韓、江兩人提起公訴。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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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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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討厭見義勇為
2010/10/14 09:02
檢察官性侵案辦了沒
韓  江打抱不平
騙郭送警處理
ㄧ定要依妨害自由起訴嗎
不是可以微罪不舉
以鼓勵見義勇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