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二次金改不能再變變變
2006/09/04 12:21:35瀏覽225|回應0|推薦0

2006/09/04

【經濟日報社論】

日本有個很有名的電視節目叫「超級變變變」,是一個讓民眾展現個人表演創意的舞台,演出者的表現方式天馬行空,但非專業的表演經常呈現出令人驚艷的專業水準。台灣的二次金改自2004年底喊出四大目標之後,數字目標一換再換,政策內涵也是變變變,所不同的卻是一群自詡專業的政府要員,做了一堆非專業的決策,不僅令市場參與者無所適從,台灣金融產業發展前景亦甚堪憂。

從一次金改的「二五八」──兩年內將金融機構逾放比率降到5%以下、資本適足率升到8%以上;到二次金改的四大目標──2005年底公股金融機構減半(12家減為6家)、三家金融機構市占率逾10%、引入外資或海外上市、2006年底金控減半(14家減為7家),政府推動的金融改革非常迷信數字目標,總認為喊出響亮、漂亮的目標口號,就足以凝聚民氣與力量,就可以讓政策水到渠成。

政府效法企業慣用的目標管理,訂立政策推動方針並沒有錯,錯在金融改革是長期性、結構性、基礎性改革,不宜完全套用追求營收、獲利等立即性績效的方法來做;更何況還要求限時限量完成金融機構整併,讓行政部門為了能夠達成目標,甚至在烏紗帽、政治介入的壓力下,以不合市場常規、不專業,甚至是傷害公股權益的方法逆勢而為,終致去年以來推動的二次金改罵聲連連,更不得不在今年初暫時踩了煞車。

但是,從4月煞車、7月底「經濟永續發展會議」閉幕,再到8月底研提具體執行計畫,二次金改重新起步的部分內涵,卻又似再走回數字目標的老路。依二次金改的三大方向──民營化、大型化及國際化,掌理公股金融機構的財政部已大致擬出民營化方向,即政府有股權但沒有控制權的金融機構,如開發金、復華金、國票金等,只有主要民股持股達15%到20%,政府就會退出;政府擁有控制權的金融機構,即台銀、土銀、中信局、兆豐金、第一金、華南金、合作金庫及台企銀等八家,要將其資產市占率從現今的50%下調到30%,但沒有時間表,另規劃保留一到三家公股金融機構不退出。

在大型化方面,金管會一度準備建立系統化評鑑方式、訂立經營指標,評鑑金控公司量化與質化的表現,甚至將14家金控排名並揭露,以此施壓後段班金控退場,但後來沒有下文;此外,在中信金插旗兆豐金賠了夫人又折兵後,金融整併機制將如何調整,目前方向不明。金管會新主委施俊吉雖在上任之初提了「二要一不」──要推動落單業者合併、要推動金控與金控合併、不要出現金融市占率超高的怪獸等,但之後未見具體方案;至於國際化,除了持續引入外資,也見不到政府提升金融機構國際競爭力的積極性規劃。

常有謂,朝令有錯,夕改可矣,二次金改推動之初的限時限量政策,既然已被各界公認是有違專業的錯誤決定,調整政策內涵不僅應該,更屬必要。可是,重大政策若是「過動」,不只政策失去公信力,民間無所適從,產業發展也會付出空轉的代價。政府新提出的二次金改內涵裡,公股退出金融機構未列時間表,是值得肯定的作法,可以避免行政官僚在時間的逼迫下,倉促間做了錯誤的決定;但是,就如一開始的減半目標一樣,公股為什麼要在民股持股15%到20%的時候退出?這個15%到20%的依據為何?八家公股金融機構市占率從50%降到30%,這個30%又是那裡來的?既然經續會做出公股退出不具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決議,保留一到三家的決定所恃為何呢?

一如前述,政府不是不能訂數字目標,但這些目標涉及公共政策,應有公開討論的平台,以釐清爭議、確定政策內涵、凝聚共識,進而縮減二次金改政策在利益團體、政治運作、輿論壓力下被改變、被調整的空間。就以要求民股持股須達15%到20%、公股才退出為例,計入15%的股權含不含壽險資金、上市櫃公司資金就有很大的學問,民股的資金壓力也會有天壤之別,如不透過公開討論釐清,其不僅給予行政裁量空間,亦可能因民意代表的介入而變化。二次金改是攸關台灣金融產業發展的根本大計,政府應有完整的政策討論與說明,讓二次金改不再變變變。

【2006/09/04經濟日報】

( 時事評論財經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park37&aid=43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