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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25 08:53:50瀏覽403|回應1|推薦0 | |
【洪正吉╱台北報導】金管會昨再開鍘,公布8件處分案。其中新光金旗下新光人壽及新壽證券因購買利害關係人股票未先經董事會決議,各罰200萬元。 中聯信託罰鍰100萬 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表示,新壽2005年1~4月購買1檔利害關係人股票,總額3億元,新壽證2005年上半年購買3檔利害關係人股票,另外新壽投顧簽立契約總值超過100萬元,都未經董事會通過,各罰200萬元,該罰則最高可處1000萬元。張秀蓮強調,金控法得概括授權方式交易的有價證券,不包含股票交易,因股票涉及股權爭奪及股價波動,易涉及金控集團關係人從事非常規或其他不當交易問題。 中聯信託承受擔保品餘額佔放款總額16.3%,比率偏高,其中數筆金額未報請主管機關核准或雖有申請但未獲准延長處分期限,已逾取得之日起4年未完成處分,遭處100萬元罰鍰。 金管會去年金檢192家投顧業時,發現嘉禾、東宇(更名為嘉弘)、永鴻、台北、及恆生(更名利豐)等5家投顧有帳載不實、經營未上市未上櫃股票販售、挪用鉅額資金等違法行為,分別處以廢止公司營業許可、6個月停業處分、解除監察人等處分。金管會強調,目前並未發現有任何投資人權益受到損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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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