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04/23 12:53:31瀏覽798|回應0|推薦0 | |
【聯合報╱記者饒磐安/台北縣報導】 2010.04.23 08:55 am 黃姓婦人的丈夫主張,他和太太結婚三年多,太太生活奢華喜歡上街購物,經常刷卡買名牌化妝品、衣服、鞋子和包包等,每件動輒上萬元,結婚不到三年就欠了一百多萬元卡債,他只好辦貸款以債養債。 但太太不知反省,依然故我的到精品店和百貨公司刷卡購物,還要他賣房子把錢給她花;去年十月中旬更無故離家不歸,手機也不接,連太太娘家也不知她的下落。 他說,太太離家後仍繼續刷卡消費,至少五家銀行寄來信用卡催帳單,他目前在工地打零工,收入不豐,還要負擔幾百萬元房貸,無力也不願再償還太太卡債;且太太不願返家共同生活,婚姻難以再續而訴請離婚。 黃婦丈夫的林姓友人到庭作證說,黃婦奢侈購物,卡債都是丈夫負擔,兩人感情並不好,離家後也未聞問丈夫生活;法官認為兩人已無夫妻之實,且黃婦未出庭辯解,因此根據黃婦丈夫主張,做出一造辯論判淮雙方離婚。
|
|
(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