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10/09 12:47:29瀏覽616|回應1|推薦0 | |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邱金蘭/台北報導】 2009.10.09 09:49 am 金管會研擬訂定規範,要求銀行不能主動推介定存族投資「複雜商品」,且複雜商品包括連動債等金融商品,以避免衍生投資紛爭;但已有投資經驗的短暫定存族可以考慮除外。 立法院財政、經濟及內政委員會昨(8)日舉行聯席會議,審查「98到101年度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金管會主委陳?答覆立委孫大千質詢時表示,金管會內部正研議相關規定,希望銀行不要鼓勵定存族購買複雜商品,但沒有說定存族不能買基金。 金管會官員表示,金管會正研議「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考慮在這項辦法訂定相關規範,希望銀行不要拿客戶的定存資料推銷連動債等複雜商品。 官員強調,定存族的屬性可能跟投資複雜商品者不同,銀行如果要推介,基於投資屬性穩定原則,應推介與存款類似的商品,而不是一些雜複的商品,以免衍生不當行銷問題。 官員表示,這次連動債事件看到許多類似的爭議案件,所以希望有好的規範,定存戶如果已有投資連動債經驗,或者只是短暫把資金放在存款,可以考慮排除;但如果沒有風險承擔能力及投資經驗,比較容易產生投資紛爭。 銀行業者表示,香港方面也有類似作法,銀行不會運用客戶的存款資料推介投資理財,主管機關也希望能有相關規範。至於複雜型商品,據了解,除了連動債之外,金管會對其他商品還沒有定論。 金管會官員說,基金有簡單型的,也有複雜型的,要看客戶屬性,因此相關細節還要再討論,金管會目前只是有這樣的構想,實務上如何執行和訂定規範,還要再討論。 業者則認為,銀行從事財管業務,很難不看到客戶存款資料,如果訂定類似的規範,萬一有爭議時,銀行很有可能因而被客戶反咬一口。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銀行業者昨(8)日希望金管會放寬海外商品投資主動推介不得超過35人的新規定,然而主管機關目前態度仍堅持不變。 過去海外指數股票型基金、海外債並非是本國銀主流商品,但是自從海外連動債新法規出爐,發行機構將專注於專業投資人市場,一般散戶市場幾乎等於被關閉,本國銀行希望不要再關閉其他海外投資商品。 主管機關訂出銀行推介海外有價證券不得超過35人,國銀希望金管會放寬規定,只要沒有對非信託客戶發宣傳廣告就可不算主動推介。
|
|
(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