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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連動債投資人 可拿回5成投資金額
2009/12/23 11:36:25瀏覽561|回應0|推薦0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2009.12.23 03:48 am 
 
金管會最近要求銀行業,針對符合「弱勢」條件的連動債投資人進行和解。據了解,目前還有約400多件個案未達成和解。銀行表示,符合「弱勢」連動債投資人條件者,若與銀行和解,最多能拿回5成的投資金額。

金管會稍早訂出「極度弱勢」連動債投資人條件,必須同時符合:70歲以上、教育程度在國中以下、罹患重大傷病等3個條件;銀行需百分之百理賠「極度弱勢」的連動債投資人。

但若只是符合上述3個條件之一,定義上屬於「弱勢」投資人,銀行也必須與其和解。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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