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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6 08:26:46瀏覽812|回應0|推薦0 | |
【聯合報╱記者李蕙君、施鴻基/台東縣報導】 2009.07.06 03:57 am 警方調查,瑞豐派出所警員陳志賢(卅九歲)積欠多家銀行卡債、貸款兩百多萬元。三月間,他的小學及國中同窗陳文雄及胞兄陳建輝,希望藉由陳志賢廣闊人脈物色設計仙人跳的對象,約定詐財事成後六四分帳。陳志賢因而鎖定經營麵攤、未婚的溫姓男子下手。 陳文雄找來台中洪姓婦人及她未成年的女兒合演一齣戲,母女倆與陳文雄、陳建輝假意到麵攤吃飯,而後洪母與陳氏兄弟藉故離去,獨留少女與溫姓男子聊天,要求溫載她到台東市。兩人十天後就上床,溫還以為是飛來艷福。 溫姓男子與少女二度上旅館時,洪母與陳文雄、陳建輝破門而入,指稱溫誘拐少女,威脅溫簽下一百零五萬元的本票,溫為求脫身而屈從簽本票,但事後沒錢兌現。陳文雄即找同夥盛巨文催討,並撂下狠話「不還錢就殺你全家」溫因畏懼而報警。 關山警分局循線逮捕盛巨文及洪姓母女,三人供稱是受警員陳志賢指揮犯案,分局長黃富村指示擴大偵辦,搜索陳志賢辦公室、宿舍、住處,但沒查獲本票。 陳志賢承認因獨自扶養讀小二的女兒、長期住院的母親,負債累累,但否認涉案。警方偵訊後,依恐嚇取財、妨害自由等罪嫌,將他和陳文雄、盛巨文及洪姓母女等人移送偵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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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