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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9 10:31:42瀏覽996|回應0|推薦0 | |
【聯合報╱記者王宏舜、廖炳棋、熊迺棋/台北報導】 2009.06.29 03:49 am 國道警察日前找上門,陳倉皇逃亡,前天下午經策動在台中被捕,昨天被裁定羈押。 台北市長郝龍斌獲悉這樁「警察扮強盜」案震怒,下令嚴懲。陳政聖隨即被記兩大過免職,文山二分局長吳啟瑞調任刑事警察局,交通分隊長吳元維等相關監督人員責任,也將一一追究。 陳政聖(卅六歲)、?朝欽是舊識,聽朋友提及在台北縣新店市經營酒類貿易的王姓婦人經常攜帶鉅款出入,因兩人都缺錢而謀議製造假車禍搶劫。十日晚上九點,陳、?尾隨下班要開車回家的王婦,在北二高安坑交流道引道上追撞她的車子,再趁她下車察看時,對她眼睛撒白色不明粉末,搜刮車上財物,劫走現金、消費券共一百九十九萬元。 王婦被搶後報案,國道警察調閱沿途監視器畫面,查出一輛黑色日產轎車可疑,再調她公司附近監視畫面比對,發現這輛車幾乎每天換不同贓車車牌來探路,直到有一天掛的是交警陳政聖轎車車牌,便鎖定陳調查。 國道警察本月廿三日去三重市陳政聖和林姓女友的同居處逮人,陳趁警方開鎖時落跑,國道警察次日到文山警二分局了解,分局才知陳犯案。國道警方廿五日逮捕?後,文山二分局連續透過陳的家人希望他投案,前天晚上陳同意在台中市中港路由分局人員逮捕。 陳被捕時身上僅剩七萬一千元現金和三萬四千元消費券。他供稱,因亡母臥病期間,他用現金卡借錢,越欠越多,才被?慫恿犯案,跑路時錢都花掉了。 陳政聖是警員班一百四十二期結業,離婚後和為他生下一個女兒的廖姓女子一度論及婚嫁,後來卻與廖女分居,四歲女兒由廖女撫育。陳被捕前,是在三重和一名林姓女子同居。 陳政聖供稱,他在搶劫當晚就很後悔,為防同事起疑,他每天仍正常上下班,直到國道警察找到他三重市的林姓女友同居處,他才逃亡;「我每天都睡不著覺」,也不敢和朋友聯絡,為免留下跡證,每天都睡三溫暖、搭計程車,雲林以北他都待過,終日茫茫然。 他說,原本是想用機車撞王姓婦人的轎車,但擔心萬一力道沒控制好反而會受傷,才改用自己的轎車懸掛?朝欽竊得的贓車車牌上陣。 陳政聖分得近百萬元贓款卻未償還所欠債務,他供稱「逃亡時花很多」。 陳政聖的債務中有兩百四十萬元卡債,是「以卡養卡」致利息越滾越大,讓他成為「卡奴警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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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