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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再吵了 第3方支付採3原則管理
2014/12/19 13:51:53瀏覽162|回應1|推薦0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陳乃綾/台北報導】
2014.12.19 03:31 am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
本報資料照片
曾銘宗定調:1.業務從寬、財務從嚴;2.中度管理;3.消費者保護
立法院財委會昨天審查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草案(俗稱第三方支付專法),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指出,針對第三方業者,未來將採「業務從寬、財務從嚴,中度管理及消費者保護」3大原則監理。

大幅開放第三方業務後,未來台灣會否出現「台版餘額寶」,曾銘宗說,法規有空間,但要做大,不太可能。

昨天財委會審查行政院版及立委所提第三方支付專法草案,由於法條過多,財委會僅完成宣讀所有條文,並決議在本月29日的財委會中,進入逐條審查。

曾銘宗說,希望第三方支付專法,能在本會期完成立法,讓電子商務及電子支付業務有更大發展空間。立委問曾銘宗,若專法通過,台灣會否出現類似大陸餘額寶業務,曾銘宗說,法規上是有空間,但要做大,不太可能。

曾銘宗說,餘額寶是大陸淘寶網下一個產品,與大陸天弘基金合作,開放投資人透過餘額寶儲值帳戶去買基金,他說,雖然目前草案中有此開放空間,但可能做不大。

國民黨立委費鴻泰質詢時,則點名網路家庭董事長詹宏志,他問曾銘宗,「他(詹)是不是想做台灣的支付寶?」曾銘宗說,他的了解,應該是。

曾銘宗說,有一兩家電商業者的確想做銀行業務,但各國至今都未准許支付業者可辦理金融業務,就算大陸第三方發展再蓬勃,但現在也將第三方納入管理,例如網路巨擘阿里巴巴已成立浙江螞蟻小微銀行,並將支付寶、餘額寶併入,都是「往縮」的趨勢在走。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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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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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9 13:54

曾銘宗:做電子銀行 先拿出百億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韓化宇/台北報導】
2014.12.19 03:31 am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昨(18)日在立法院表示,少數一兩家業者,想要透過第三方支付做電子銀行,「這是不行的」。他強調,如果業者想要經營電子銀行,必須拿出100億元成立商業銀行,再來做電子銀行業務。

曾銘宗赴立法院接受備詢時,提出監理電子支付業務的三原則:財務從嚴,業務從寬,中度管理。即不會像銀行管這麼嚴,但也不會統統不管。

立委費鴻泰問,最近為了第三方支付,槓上金管會和銀行公會理事長李紀珠的網路家庭董事長詹宏志,是不是想做台灣的「支付寶」?曾銘宗回答:「是」。

曾銘宗表示,拿100億元申請成立商業銀行,再經營電子銀行,這是允許的,但經營電子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沒有關係。成立電子支付機構的資本額門檻為3億元,不能用3億元的門檻,想要做100億元門檻的銀行業務。

至於部分業者爭取開辦「台版餘額寶」業務,即利用第三方支付的儲值金額,投資貨幣型基金,收益再進入使用者帳戶。曾銘宗說,放眼全世界,只有大陸有這項業務,所以現階段還不會開放。

對於銀行公會昨日發聲明表示,「衷心建議」金管會改委由第三方支付網路業者訂定法條草案。曾銘宗指出,非常感謝銀行公會的付出與努力,接下來「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草案的子法草擬,將由金管會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