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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7 16:56:54瀏覽168|回應0|推薦0 | |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保險局官員表示,保險業對大陸投資,還是回歸到「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即保險業在大陸設立分公司、子公司或參股投資,其累積指撥之營業資金及投資總額,仍然不得超過該保險業業主權益(即淨值)的40%。 保險局官員指出,近期並未接獲指示,要修改兩岸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這項條文;換句話說,保險業投資大陸,還是不能高於淨值40%。 舉例來說,若一家壽險公司淨值100億元,投資大陸總額最高就是40億元(淨值的40%),但只要金管會專案核准,該公司可拿100億資金去買東南亞的銀行或壽險公司。 金融業出國併購,銀彈最充足的就屬「壽險資金」,銀行和證券業可用資金,都沒有壽險業大,因此,金管會針對保險業資金的放寬措施,最為重要。 壽險業者說,若金管會不修改兩岸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對大陸市場投資上限始終有淨值40%限制,就代表所謂的亞洲杯,根本就只是「東南亞杯」,但業者也質疑,中國大陸難道不算是亞洲市場? 此外,金管會才剛選出8家金控,當亞洲杯代表隊,但檢查局近期卻公布一連串處罰案,讓這些代表隊成員,至少有3家金控,都因為「有案在身」,被罰鍰超過100萬元,而動彈不得,短期內都不能申請併購國外銀行。 金管會官員表示,這些金控會被罰,都是因為有業務缺失,但只要提出改善報告,且獲認可改善,就能解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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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