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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7 21:26:25瀏覽317|回應0|推薦0 | |
【經濟日報╱記者陳芝艷/台北報導】 2008.06.17 03:11 am 為確保客戶權益,銀行財富管理業務今年新增「70條款」,也就是選擇有投資天期產品的投資人,年齡與投資產品年期相加達70歲,就要事先簽署聲明,不簽就不能投資。 現在銀行則是針對無擔保的小額信貸推出「60條款」、「55條款」,如果客戶不同意,就必須接受銀行調高利率。目前行庫信貸利率水準約在3.5%至10%。 一銀主管指出,其實不是針對年齡限制,主要是考量借款人有沒有還款來源,由於多數上班族的退休年齡約在55歲、60歲,退休後如果沒有穩定收入,銀行就會擔心呆帳問題。 台企銀個金主管指出,過去不少銀行會針對公司行號推出團體貸款方案,如果上班族在辦理團貸後,達到公司的退休標準申請退休,銀行也會要求借款人必須在退休前清償貸款,否則銀行就會提高貸款利率因應。 如一般團體信貸的優惠利率約在3.5%、4%起跳,退休後仍想繼續貸款,銀行會把利率提高至少1個百分點,也就是到4.5%以上。 不過有原則就有例外,如果退休後仍有工作,如有不少60多歲的保險業務員,收入仍然很多,或者是有不動產可供出租的包租公、包租婆,只要提出收入證明、償還來源,當然還是有機會向銀行辦理無擔保貸款。 如果是公教人員,退休後可以領到月退俸,由於這部分的退休金銀行無法強制執行,也就是未來萬一公教退休人員還不出錢,銀行沒辦法要求客戶以退休金還債,所以退休後,即使退休前是收入穩定的公教人員或任職1,000大企業,同樣可能成為銀行貸款的拒絕往來戶。 華南銀主管指出,除非是政策信貸,如微型企業貸款等,只要符合政策貸款條件,銀行就不會再額外對借款人年齡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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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