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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1 21:42:51瀏覽387|回應0|推薦0 | |
2012/02/01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總統馬英九去年9月宣布放寬就學貸款還款年限及申請門檻,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還款期限從原來1.5倍延長為2倍,貸款8學期者還款期限從最長12年延到16年,每個月可少還一點錢,今天起實施,符合條件者預估有20萬人。 圖/聯合報提供 教育部高教司指出,為減輕大專畢業新鮮人負擔,協助弱勢學生,馬總統去年9月回應首投族及年輕學子需求,放寬就學貸款條件。高教司四科科長蔡忠益說,學貸放寬措施包括延長還款年限、放寬申請緩繳門檻及放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生活費貸款,適用對象包括10萬名學生及10萬名已畢業學生。 放寬生活費貸款方面,低收入戶學生每月可貸款生活費從6千元提高到8千元,並新增中低收入戶學生每月可貸款生活費4千元,擴大弱勢家庭子女的就學協助。 申請就學貸款的學生畢業後1年開始還款,蔡忠益說,所有貸款學生還款期限為貸款1學期者以1年計,另可申請延長1.5倍,放寬後,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還款期限最多可申請延長兩倍,可降低每月還款額度約一半。 也就是以往貸款8學期還款期限最長12年,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最長可延到16年。蔡忠益以讀私大每學期貸5萬為例指出,大學4年貸8學期,貸款40萬元,如以8年攤還,每月還本息4483元,12年的每月繳3097元,16年的每月需2405元。 這次還放寬申請緩繳門檻,以往每月收入不到兩萬五或低收入戶才能申請緩繳,至多可申請緩繳3年,今天起平均每月收入不到3萬元及中低收入戶也可申請緩繳。 教育部說,剛投入職場的新鮮人,初期可能薪水較低,因此申請緩繳門檻放寬到3萬元,申請緩繳期間,除無須繳納本金,利息也由政府負擔,要對剛投入職場的年輕學子有實質幫助。 高教司統計指出,申請學貸者高中學生占兩成,大學學生占8成。100學年度第二學期就學貸款對保作業開始,想申請就學貸款學生可把握時間,2月底前到銀行申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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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