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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7 20:26:14瀏覽621|回應1|推薦0 | |
永豐案 何壽川遭求刑12年併科罰金3.6億永豐金控前董事長何壽川被控涉及三寶建設超貸案等三大弊案,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證交法等罪,起訴何壽川、三寶建設李俊傑妻子廖怡慇、永豐餘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永豐金祕書處副總經理陳佳興等19人,何壽川遭求刑12年,併科罰金3.6億元,並沒收不法所得1200萬美元(新台幣3.6億元)。 另外陳佳興遭求刑10年、併科罰金2500萬,永豐金控董事游國治求刑10年、併科罰金3000萬,何壽川等四名在押被告中午移審台北地院,將決定是否續押還是交保。 檢方指出,何壽川犯後全盤否認犯行,在羈押期間不斷透過律師在看守所內違法傳遞文件,並透過律師傳話,指示下屬對外轉達政治操作的說詞,企圖混淆視聽,影響司法公正性;何壽川的辯護人等,疑有違反律師倫理規範,另行分案辦理。 此外,永豐餘生技科技公司疑有違法增資,也將另分案偵辦。 檢方指出,何壽川貪圖自身利益,與李俊傑勾結營私,挪用公司資金作為1788大樓投資款項,並收取GC公司放貸款項6000萬元美元的兩成不當利益,並違法放貸三寶集團J&R公司最高曾達1.77億美元(目前未償還餘額為1.34億美元),將資金風險全盤轉嫁與社會大眾承擔。 檢調今年6月16日發動大規模搜索偵辦行動,約談何壽川夫婦等23人,其中11人移送北檢複訊。檢方複訊後,諭令邱秀瑩交保250萬元,游國治500萬元交保,永豐餘會計主管吳忠褔交保50萬元,均限制出境、出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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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