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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都更兩倍容積獎勵 百萬人受惠 -真相為何
2010/04/25 05:37:47瀏覽772|回應0|推薦4
北市都更兩倍容積獎勵 百萬人受惠
【聯合報╱記者錢震宇/台北報導】

北市府昨天宣布「老舊中低樓層住宅更新政策」,未來符合條件的更新案,容積獎勵可達兩倍,不過學者和民代都擔心此舉可能炒高房價,弱勢者「看得到、吃不到」。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鄭瓊中攝影
台北市政府昨天宣布住宅政策利多,將協助屋齡卅年以上的「中低樓層老舊建物」進行更新重建,讓住戶可「舊屋換新屋、坪數不縮水」,區段較好建物,還可以再加一個停車位。預估北市將有廿萬戶、約一百萬市民受惠。

全案為五年專案計畫,凡基地為完整街廓或面積達二千平方公尺以上(約六百零五坪),一半以上住戶同意均可提出申請。但基地內四、五層樓面積需達基地面積三分之一以上。

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天宣布政策,郝龍斌說,北市三成四房屋是超過卅年的老舊建物,其中不易更新的四、五層樓約占八成、廿九萬戶。

他說,老舊建物戶數多、整合困難,加上現況容積高於法定容積等鴞],更新後坪數變小,住戶也無法負擔更新後的高房價,導致四、五層樓老舊公寓難以更新。

對此,市府決定以「都市計畫專案變更」,來解決這些問題,給予中低樓層老舊建物最高兩倍法定容積,或原容積加上零點五倍的法定容積,希望透過放寬更新容積獎勵,加速市內老舊公寓改建。

市府都市更新處長林崇傑說,老舊建物更新後,規定戶數必須高於原戶數量。市府也鼓勵住戶自組更新會,每案更新前期整合及規畫費用,市府最高可補助五百廿萬元,另外請「都市更新學會」協助住戶自組更新會。

更新處以大同區承德路一帶四、五樓公寓為例,基地面積三千二百零三平方公尺,都更舊制容積獎勵約只有百分之卅二,分回廿二坪,但新案實施後,每戶可分回廿四點二坪,外加車位,還不含公設比。

更新處科長簡瑟芬表示,試算廿九萬戶約有七成廿萬戶,更新改建後房價每坪可賣到五十萬元,可免費換新屋再加一車位。

另九萬戶受限所住地段地價較便宜,建商改建利潤不符成本,更新仍需付費。市府建議這些住戶,可先申請拉皮補助,整建部分也可向「崔媽媽基金會」或更新處提出申請。

市府近期將展開與產業界、學界及各更新地區的說明會,蒐集相關意見後,提送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報告,預計八月一日公告實施。


       如果都更是造成房市炒作議題那寧可不用做,但是真相為何,我只能解讀為政府又跟財團合作壓榨人民。

我常常在想政府是站在人民的立場去幫忙人民解決問題嗎?還是跟財團一樣鯨食蠶吞我們僅有的靈魂。

我以一位學過都市計畫提出幾點看法

1.政府尚未蓋好收留拆除計畫的物件就在辦理拆除大樓興建計畫,這一點狐疑是要圖利財團,這無非是要把這些成本轉嫁往後購屋人的成本,好聽的是財團無償補助但重點是讓財團有利可圖哄抬價格。把原本老舊的建物變成2-3倍價值。這是作為公共建設的該有的道德標準嗎?作為長期要做市政都更水準就只能這樣嗎?

2.什麼狗屁不通只要屋齡超過30年以上就可以提供2倍容積率的建物標準。你到底懂不懂城市發展。沒有一定的建築面積能蓋的建築物能提供的建築面積就是有限。我個人認為要解決平價建物只有往高樓發展而且是要大型才有標的作用。所以我主張要劃定大面積跟街郭才能把整合所有教育資源行政資源有效利用。而且才能提供更大更多複和型態的國民住宅。

3.都更計畫我個人是舉雙手贊成,只是決策實在太過草率不符合民意。都更的用意是解決人民住的問題,更可以提供更完整的社區服務更可以提供更多就業機會讓人民居住的意識提高到社區型態。也可以防止炒作房市。

4.我覺的都更作業應該由政府主導,由政府訂定價目表把都更計畫公布出來。這包括建物總量,取得建物成本,建築費用化完成時間,還有附帶重要的一點,只能使用權並沒有建物權,這樣可以使建物不斷活化,讓城市充滿新契機。讓人民不要背負高額房貸一輩子只為了一個殼,失去了其他教育機會。個人生活的意象。

5.如果這個計畫想要成功我個人認為可以參考新加坡,可以請人家來規劃。不要再閉門造車請參考已經成功的案例,讓廣大的台灣民眾可以受惠。讓台灣真正走向國際化。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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