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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傳喚...!!??
2007/10/13 22:00:48瀏覽364|回應0|推薦1

那天我接到一封"傳票"真是把我嚇了一跳ㄚ......


我想我這輩子到目前,做過最違法的事
大概就這麼一次罰單逾期未繳,還有一次機車被拖吊
其他應該都動用不到法律,頂多良心譴責而已...
結果竟然有法院傳票要傳我!!??

第一次收到傳票,連"重點"在哪都找了一會
好不容易看到了我名子,被害人:賴XX (已經經過馬賽克效果) 
腦袋瓜裡一點頭緒都沒有
「被害」直覺的聯想就是新聞上常有的:性侵、詐騙、受虐...
『我被害了??怎麼我自己都不知道??』
『還是我真的被被害過,我卻渾然不知?』
又一個好不容易,看到另一個重點:案由→搶奪案
吼....這下終於明白,原來是那很久很久以前的「車搶劫案
天哪,誰還會記得這件情呢?
不知不覺的開始佩服警察們的精神............

10/09陰錯陽差的排到假
一來,忘了、也懶得跟法庭請假
二來,出庭ㄟ...感覺很新鮮
於是既然都休了,想想不如就去出出庭

10:10來到"土城"的"板橋"地院報到
原以為會有警衛攔路,換證件什麼的...結果,就像進市公所一樣
站在感應門下,門就會開
要一直走到第二關卡才會有X光感應門
像搭飛機一樣,
把東西全部放在運輸帶上,人單獨走過感應機門....



法庭原來就像一間一間的教室,並排在室內走廊上
照片上的箭頭是報處,
一方面驗傳票,同時還要做簽到
不簽則已,一簽驚人
哇哩咧....跟我同案的被害有20個人ㄟ
照片上的A處看到好多人
B處C處凹進去的休息區,也是一堆人
大家都是再等14庭10:20的開審
正所謂「同是同庭被害人,相逢何必曾相識」
看不清楚的遠方,其實大家聊得很開心....正在分享彼此的搶劫經驗



照片中「第14法庭」就是等會無面飛車賊要現身的地方
庭口旁邊的電腦上,
顯示今天這個庭所有要審的案子
還有出席的被告"名子"
特地做了High Light 和打矇效果
總之我的被害人他姓林...!!

時間很快的來到10:20
可是排我們前面的另一個案子,始終沒有開完
從外面鬼鬼祟祟的探頭瞧
坐在中間的被告一副不是很想快快承認的樣子
上頭的法官不時放大嗓門
面露「好哇...你想拖我就跟你耗」的威嚴樣
( 真的感覺很神氣 )
可我已經從期待、到無奈、到不想等待
都11:20分了我們的庭還在審前一個案子...........................Zzz..

忽然,聽到「嘎咑嘎咑嘎咑」的聲音,那是腳鐐聲!
腦海裡不知從哪翻出小學老師的聲音
「如果你們聽過犯人走路的腳鐐聲...就知道什麼叫害怕...」
刹那間我是真的真的嚇到了
遠遠的看不清他的樣子,等到近了又不敢正眼瞧他
我趕緊轉身若無其事的背著他

等到被告確定就定位,
坐在法庭的正中央,面對法官,同時眼前有一台電腦螢幕
上面會及時顯示書記官的庭內紀錄
而我們所有的被害人都坐在庭內的最後方
被告瞧不見我們 ( 除非他回頭 )
這時我總算可以仔細看一看他的" 背影 "
這個人73年次,比我還小4歲
不過他很有小混混味,因為他兩隻小腿全部都是滿滿的刺青
( 想了就很痛 )

法官光是點我們這些被害人的姓名、核對身分、案由、損失...
就費了好一翻功夫
最後又一一點名問「對本案或被告有什麼意見」
第一位被害人:「沒意見,依法律審理」
第二位被害人:「那我的損失能不能要求賠償??」
法官說:「那你要寫狀子,附帶打民事庭」
小姐:「喔...那會不會很麻煩」
法官:「ㄟ...是有點麻煩」
小姐:「喔..好吧,算了」
從此以後的每一位被害人包括我都說「沒意見,依法律審理」
然後一個一個領完身分證就可以回家了

回家路上想一想
其實今天庭上的被害人都很有良心
法官其實有說「你們可以要求判重一點,從重量刑或是其他要求...」
不過每個人還是都說"依法律審理"
可見法律真的不能主動保護老百姓,卻可以寬容壞人
一般人想要討回損失,要自己想辦法寫狀子
一般人」哪這麼無聊,寫了狀子還天天等出庭...
可是壞人被逮,只要他提出,法律上是要幫他請律師
如果他坦白認罪,法律上也有「從輕量刑」的說法
做個牢....幾個月後....他又能重出江湖...........好漢一條!!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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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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