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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回來就好了!
2010/11/24 12:52:21瀏覽243|回應0|推薦11

引用文章引劉墉文章 法官勸劈腿男回家

 求學時代接觸家暴議題時,剩閒曾經感嘆,一旦進入中華民國的法律程序,家庭即步入解組;保護令時效之內,因為缺乏矯治施暴的機制,為避免再度受暴,離婚便是極為可能的選項。不意今日,竟見國有法官如此妙解:「通姦罪的立法目的,原是避免夫妻感情破裂,增進夫妻雙方家庭和婚姻和諧,……從重量刑無法達成促進夫妻感情目的……」。

 您身邊有外遇的例子嗎?剩閒接觸到的故事,都是歹戲拖棚;觀眾也很有一套,看過熱鬧之後,各方的反應可以總結為一句話:「他回來就好了。」好在哪裡?倦鳥歸巢,一窩相安無事,大家耳根清靜。

 問題圓滿解決?假裝不曾發生;創傷日漸平復?何忍再揭痛楚;親子和諧依舊?早已話不投機;恩愛一如既往?破鏡豈能重圓!

 我也知道他會回來,但絕非幡然悔悟,而是走投無路。當初決定背棄,家人的意願沒有被詢問;如今選擇回歸,妻小更不能多置一辭,否則必遭親友同聲撻伐,謂之妻不賢子不孝,一躍而成家庭破碎的元兇首惡。唉,為人妻為人子渺小如斯。誰說千金難買早知道?知道了又莫可奈何,才是可悲之處。

 曾經,我鼓勵類似遭遇的人大方簽字。懸而難決者,無非人、財兩項,一旦婚姻關係消失,勢必人去財空;然而,離婚不能解決的事情,不離婚焉能有解?明著同床異夢,陰著暗通款曲,何苦任人如此糟蹋!但確實,一走不能了之。一者,台灣對女性很不友善;如前所述,即使親友亦難免加諸「持家無方、御夫無術」之想,街坊口舌又豈會放她干休!再者,莫道一拍就能兩散,多得是沒出息的男人恬不知恥、糾纏不清,離婚還是後患無窮。三者,女性在另一半出軌時,已經承擔了大部分的家庭責任;如果名存實亡的夫妻假象,能夠庇蔭她寧可犧牲尊嚴也要守護的人事,剩閒會滿懷敬佩的尊重其決定。

 家庭破碎在先,法律令之解組也是名實相符;一朝浪子回頭,固然真金不換,是否可以採信,猶看個人造化。但要切記,誠心改過也許難能可貴,卻是踰矩之人分所當為;真正值得讚嘆的,是另一半無悔寬恕的聖人之行。如果滿心算計,光憑略施小惠就妄想眾人淡忘他的瘋功痿業,此人已一無可取!

(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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