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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8 13:21:00瀏覽1223|回應5|推薦24 | |
◎幾天前的新聞了。本文亦刊登於yam天空-新聞-專輯-醫療健康專輯-公文比生命重要嗎? http://news.yam.com/focus/healthy/11994/ ◎文字很多很長,不符評論應該短小精悍的通則。然則部落格的好處是,愛寫多少就寫多少,寫到盡興為止。 十一月五日蘋果日報頭版刊出一名七個月大,罹患俗稱泡泡龍疾病的小朋友,每天需要大量的敷料換藥,但台大醫院申請健保給付敷料,卻遭否決,敷料的費用因而需由家長負擔。家長負擔不了每月高達十二萬的敷料費,事件終於爆發開來。 筆者跑醫藥新聞十年,此類民眾指控健保不付的事件層出不窮,多到幾乎可獨立分類;而且,這樣的題材一出現,因事關人命,幾乎都是可以登上頭版的大新聞。有時候真的不懂,健保局難道不知道這種新聞是媒體的最愛?難道不知道這種新聞一見報,對健保局殺傷力有多大?然而仍放任類似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發生,真要謝謝健保局一再出這種紕漏,讓記者有大新聞可寫。 這種新聞的發展模式幾乎都一樣。 醫院申請健保遭拒→家長付不出醫藥費→透過部落格等管道訴諸媒體→媒體詢問健保局答稱依規定辦理→新聞見報→電子媒體瘋狂跟進→健保局千人髮指萬箭穿心→承諾會給付或開會研究 既然健保局到最後都要承諾給付,為什麼就是要拖到最後一刻被民眾罵死了才要見風轉舵?這不是擺明了故意討打嗎?嫌自己知名度還不夠? 好幾次當我作為醫院、家長與健保局之間的中間人,將家長醫院遭遇的困境告知健保局,而健保局因為只是聽記者轉述不痛不癢,官樣文章答稱都是依照規定辦理時,我心裡的OS常常是:『其實你們是有機會好好解決這件事的,已經告訴你們這個病人情況有多慘烈,不是像你們以為的只是一般尋常狀況,等到見報後才要亡羊補牢,健保局的形象就是這樣自己毀掉的。』 真的,記者在查證時已經給健保局一個補救機會了,但健保局往往不知事情輕重,等到媒體寫得很難聽了才要危機處理,真的是顢頇無能。 那麼,為什麼健保局會不知輕重呢?牽涉到幾個層面: (一)記者查證對象通常是相關業務的最高長官(這是健保局自訂的發言制度),最高長官不會知道個案的細節,只會依照一般原則回答記者的詢問,所以自然會出現不痛不癢的官樣回答。 如何解決:回答的長官應該向承辦人員了解詳情後再斟酌回答,否則乾脆信任屬下,授權回答。相信我,承辦人員永遠會比高高在上的長官來得了解民間疾苦,通常承辦人員都很清楚醫院和病家的辛酸,只有高層長官不知道。 (二)醫院申請健保給付的文件裡,一定看不到病家有多嚴重有多需要幫忙等比較人性化的敘述,因為都是硬梆梆的公文。這樣的公文送到會議裡,眾人也是形式化的討論,而最了解病人情況的醫師也不可能在場替病人直接爭取,所以,我相信健保局如果有開會,開會的人根本不知道事情像媒體登出來的那樣嚴重。又或者,這樣的申請個案根本還不到開會的層次,只是由承辦人員翻閱敷料的給付條件,發現不符合,於是就回了公文說不給付。公文這種硬梆梆的東西,根本只是加深誤會,徒增溝通困擾。 解決方案:(1)醫院應該好人做到底,除了跑公文外,如果覺得病患的情形特殊,應該由最清楚病人病情的醫師或護理師或社工師,主動致電健保局承辦人員或具有決策權力的官員,詳細溝通。如果醫院都做到這樣了,健保局還堅持己見,那就報上見,由社會公評吧。(2)公文書寫,可不可以多點人味啊?那根本是,玩文字遊戲的上乘境界。 現實狀況:醫院不見得有人力有心力願意好人做到底,這點醫院可能也要發揮點愛心,如果病人真的命在旦夕的話….. 接著再來討論健保局為何不給付泡泡龍的敷料: 泡泡龍不是現在才有的病人,為何現在才出現給付問題?根據報載,可能是健保局最近審核比較嚴格,所以陸續有醫院申請被駁回。 而健保局審核的標準是什麼呢?是移轉型敷料的『適應症』,簡單地說,就是藥廠當年為了申請藥品上市,提供給衛生署的一些很舊,不見得有更新的死資料。 適應症這件事引起的麻煩和誤會可說是一大堆。適應症是這個藥可以用在哪些疾病,哪些病況,哪些傷口的『說明書』,是藥廠在藥品上市時,向衛生署出具的資料。可笑的是,藥廠出具的資料往往和現實情況不盡相符。適應症一旦增加,藥廠不見得會立刻向衛生署更新資料,因為更新適應症也要出具一堆臨床試驗資料,跑一大堆公文流程,會增加藥廠許多人力和成本。因此,衛生署手上的適應症資料,往往跟不上臨床使用的範圍。 以這次的移轉型敷料為例,健保局說適應症只有『大面積燒燙傷病人』。看過泡泡龍病患的人就知道,他們表皮上不斷起水泡,破裂,那種傷口與燒燙傷其實無異,而問題的癥結,在於泡泡龍是罕見病人,當初藥廠向衛生署申請移轉型敷料的適應症的時候,根本沒想到要把泡泡龍這種全國只有二十人的疾病寫上去!因為藥廠沒想到,健保局就守著『死資料』,造就泡泡龍得不到敷料給付的悲劇。 我常常覺得,某些病人的用藥申請不到健保給付,都是因為這一連串的『死文件』造成的。說起來,其實每個在崗位上的人都沒錯,因為都是看公文,看規定在辦事,偏偏這些公文,這些規定都有疏漏,但就沒人想要主動一點,把疏漏補起來! 適應症的問題嚴格來說出在藥廠,而不是衛生署。但是藥廠是商業公司,很難去約束他們,倒是衛生署和健保局,若不知道所謂的適應症和臨床使用範圍,存在著很大的落差,而堅持只看手上那個不知道民國幾年以來都沒更新的適應症資料,就去決定病患的生死,民眾還能苛責誰?不就是衛生署和健保局嘛! 解決方向:衛生署或健保局應該想辦法解決藥廠送件的適應症資料,和臨床使用的適應症存在極大落差的問題。要不然就不要死守著適應症不放。怎麼解決?衛生署和健保局每年都有上百萬的研究計畫預算,這錢不怕沒人花,只怕亂花。 原新聞參看蘋果日報: 重點結錄: ….健保局以移轉型敷料適應症僅有重大燒燙傷患者為由兩度駁回。 …罕見疾病基金會常務董事陳莉茵表示,泡泡龍寶寶目前無藥可醫,台灣估計有二十位患者,他們只能靠含銀或移轉型敷料,降低皮膚傷口感染與沾黏,但移轉型敷料不在健保給付適應症,以前小兒科醫師都以大面積傷口申請給付,但最近有幾位患者反映,健保局已不核准,基金會將串聯病家向健保局提出增加適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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