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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1 14:41:00瀏覽716|回應0|推薦2 | |
<法則1>讚賞「行為」,而非「人格」。 孩子在廚房幫媽媽拿碗到飯廳。媽媽稱讚他:「你好乖,會幫忙媽媽做家事,你真棒!」 相信許多父母都會用這樣的方式來讚美孩子。 但有一位媽媽用不同的方式稱讚:「謝謝,你幫我很大的忙!」 哪一種方式更有助於激發孩子的意欲? 在亞特拉心理學中,第一種稱讚方式並非理想的稱讚方式。因為「乖孩子」或是「好棒」是針對人格加以稱讚,並不是對於孩子幫忙的這項「行為」加以肯定。 為了培養孩子按自己的意願行動的「意欲」,而不是為了獲得他人稱讚而行動,就應該用「謝謝你幫我的忙」的方式加以稱許,不要針對孩子的人格評價「好」孩子或「壞」孩子,而是去認同他們做這件事會使人感到幸福或高興的「行為」。 同樣地,當孩子在大眾交通系統上將座位讓給需要的人時,比起稱讚說:「你好乖」、「你很棒」之外,「那位爺爺很高興喔!」的稱讚方式,可以培養起孩子自認「我有能力幫助別人」、「我是個有用的人」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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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