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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3 01:23:51瀏覽306|回應0|推薦0 | |
無辜被起訴,就要花很大了力氣走完冗長的司法程序才能獲得平反,這段時間,被害人可能因有案在身而身敗名裂,甚至家破人亡,雖獲冤獄賠償,失去的青春歲月與聲譽又如何能賠,然而違法濫訴之檢察官卻依然逍遙自在,繼續製造下一個司法悲劇,情何以堪?-版住有感 取材自中國時報
檢察體系不是只有檢察總長有問題,檢察官的問題更大!根據法務部統計,民國九十三年至九十七年檢察官所起訴人數共有八十萬人次,最後被判無罪竟高達四萬二千人次,在一個人都不能冤枉的人權保障下,這樣的數字令人乍舌。 檢察官的未經嚴謹調查而濫行起訴,讓當事人不僅葬送寶貴的青春歲月,其身體、心靈與名譽的創傷也無法彌補,而最後案件被判無罪,國家還要拿出一大筆錢賠償冤獄者,這些錢居然要全民埋單,而偵辦案件的檢察官至今沒有一人受到求償或懲處,不禁令人要問,道理何在? 從檢察總長陳聰明到檢察官的亂訴成災,檢察體系早已連根爛起,國家對檢察官監督機制根本失靈,如今檢察總長陳聰明被彈劾,監院接下來是不是也應將矛頭指向違法亂紀的檢察官,整飭司法風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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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