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繳稅心甘情願,政府課稅心安理得』的日子何時來到? 近年來財政部爭訟稅務案件居高不下,引發不少民怨。不管是藝人頻頻遭補稅,或是許多中小企業因國稅局執行欠當,導致企業跳票,遭到倒閉命運。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目前全台一共有四二○萬件欠稅案,總金額高達四四○○億元,占全台成年人口的四分之一,這真是驚人的數據。數據背後究竟淺藏的真相是什麼?其中有多少是老百姓的不甘願?國稅局的課稅真的心安理得嗎? 國稅局課稅因實質查核,但事時並非如此,有時候同一款項可做不同認定,且說變就變,如名模林志玲一直以藝人身分,用「執行業務所得」課稅,豈料人紅了又被當成「薪資所得」課稅。納稅人在走投無路只好走上行政救濟一途時,更是惡夢的開始。根據成功大學法律系學者柯格鐘統計九十五、九十六年的稅務案件,發現納稅人告國稅局被判敗訴的比率約為八七%,納稅人敗訴率如此高,納稅人的痛苦可想而知?納稅人走上訴願或行政訴訟皆非得已,期望訴願委員會或高等行政法院,能還給納稅人公道,但官官相護的結果,稅捐處仍是顢頇做風,不肯承認錯誤,縱使判決稅捐單位應撤銷原處分,但稅捐單位仍照常發單課稅,讓納稅人永遠是輸家,剝奪善良納稅人的人權,就如大、小S的補稅案在最高行政法院勝訴,國稅局仍發單課稅,在現行行政訴願功能不彰之下,行政訴訟仍是人民無止境痛苦的夢魘。 以民為主以法為規,是人人所嚮往的法治社會,但當政府不依法行政,要民眾如何守法?財政部長希望『人民繳稅心甘情願,政府課稅心安理得』的同時,正法應先檢討這四二○萬件欠稅案的背後政府的錯誤在何方,國稅局該如何實質課稅,針對有爭議性的稅也該訂出清楚明細的稅法立法通過,而不是任由納稅人疲於奔命走訴願,行政訴訟一途。那財政部長的心願才得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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