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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0 20:54:58瀏覽248|回應1|推薦5 | |
看了那篇,天II的精神外遇, 感觸非常深刻,畢竟自己也走過這遭 因為天I開始,在天II還沒結束之前 我們已經簽妥離婚協議書分開 分居開始算起,分開也有3年了 有著一張娃娃臉,到現在很多人看到我帶著兒子出門 都懷疑那應該是我弟弟吧! 但是帶著他我都會很驕傲的說,那是我兒子 一個27歲的的女人帶一個6歲的兒子 可想而知,當初多早就結婚 說我笨嗎?!當初做了離婚的決定真的嚇到很多人 只有上到天II PO文分享我的心路 或許,我對愛情的要求太多,所以造成我的不幸福吧! 性行為是身心靈的結合,如果他的心跟靈已經給了別人 留著他的身又有合用? 所以當第二次知道我枕邊人跟別人大玩網愛 毅然決然的就找了律師,把租屋退租 搬到小套房跟學妹同住,拒絕再跟他聯絡 我不知道,是不是要求『不可以騙我』、『不可以精神出軌』 這兩個要求過份了些,讓情路不順暢 但是看著兒子的聰穎,我覺得高標準絕對對兒子是好的! 他知道目前我跟他爸的狀況,更知道對他疼惜照顧的是外公、外婆 的確!他的爸爸分開至今,因為我沒跟他要求任何贍養費 教養孩子全由我跟我爸媽一間承擔 這是想分開得乾乾淨淨的代價,所以不跟他有任何金錢上來往 甚至替他背負債,兒子也都懂 我相信,跟他分開是正確的! 如果繼續讓兒子看著他爸爸不工作,每天在家裏玩網愛 如果持續讓兒子看著父母爭吵不休,每天家裏烏煙瘴氣 對兒子會好嗎?不如選擇分開 我相信,我的家教還不錯,養出來的兒子不會差到哪去 分開到現在,進入第三年了,慶幸前夫去探望孩子的次數少之又少 至今探望的次數沒超過10次,因為沒跟他索取贍養費 所以我的家人在他面前可以抬頭挺胸 在宜蘭南方澳金媽祖的廟門前,他們謾罵了我的父母 就為了小孩變更成了我的姓氏, 他父母指責了我父母不會教養孩子(就是我) 讓我這麼厲害,堅持跟他兒子離婚 又再次告訴我父母,男人在外花天酒地都很正常 何況只是網路跟人家玩玩,又沒真槍實彈 小孩子會不會養,這麼的瘦小之類的話 (我兒子是天生吃不胖的) 當他們說了這些話,我更深深的相信 離開他們家是對的! 他們來探視,我家人已經學會應對, 置之不理,廟口都是認識我父母的朋友 都想跳出來替我爸媽講話, 但是我事前已經告訴爸媽:不管如何,生氣的一方就輸了 孩子我們在教養,他會看著我們的行為 如果我們跟他們一般見識,那孩子不就會學壞? 所以我爸媽忍了下來,沒跟他們起衝突 事後兒子還告訴我,奶奶好凶 我知道,在修養這部份,兒子學會了 離了婚,才發現 結婚不是人生的終點,而是學習怎麼適應生活的開端 離婚不是婚姻的結束,而是學習怎麼應對人生的開始 現在要適應的是兩個家庭要探視小孩的狀況 離婚並沒有結束,而是考驗我應對的開始 希望在天II的所有朋友們,都可以幸福快樂 『心會動,人就會變』,這是恆久不變的道理 沒什麼是絕對與應該,而是怎麼處理接下來發生在身邊的事情 小蝶希望每個人都可以,『回首輕掬,隨身幸福』 2006.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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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